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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打破主持人终身制 禁止谋求私利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20 15:42

    【】近日,新版《中央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办法》修订发布,除建立播音员主持人动态管理模式外,还在引进渠道、岗位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举措。

    【推动新规】

    严格标准规范人才入口

    《办法》明确了今后央视播音主持人才的引进只有社会招聘、主持人大赛和内部选拔这三种渠道,以及每种渠道的对象范围、录用程序,并提高了播音主持人才准入的标准。

    比如,社会招聘主要面向省级以上媒体的优秀播音员主持人或获得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的播音员主持人。而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校园招聘,今后将只作为央视播音主持人才队伍的储备方式,应届生必须在央视从事两年采编工作后才能通过相应程序成为播音员主持人。

    双向选择促进人岗适配

    《办法》打破了传统的播音员主持人终身制,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今后,央视所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都要签署岗位协议,频道和主持人拥有双向选择权。

    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如果主持人未能续约,将离开播音主持岗位转做其它节目采编工作。

    此举将有利于建立能上能下、人岗适配的管理新机制,促进播音主持队伍不断自我提升,形成良性竞争,并最终对节目效果形成正反馈,提升观众视听体验。

    奖罚分明明确行为准则

    《办法》从“管理与爱护并重,激励与培养并行”出发,制定了播音员主持人年度岗位综合评价体系,从影响力、工作表现、遵规守纪情况三个维度对播音员主持人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优秀者,将获得优秀播音员主持人岗位奖励津贴,并有资格参评“中央电视台十佳播音员主持人”;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调离播音主持岗位。

    《办法》还将播音员主持人参与公益活动情况纳入了考核体系,并对播音员主持人的个人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主持人做到荧屏内外言行一致,禁止以个人知名度和影响力谋求私利,力求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的播音主持人才国家队。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中央电视台还成立了全台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委员会,强化播音员主持人管理工作。

    【聚焦重点】

    焦点1:央视有多种聘用制

    按央视发布的官方消息,今后,央视所有播音员主持人上岗都要签署岗位协议,频道和主持人拥有双向选择权。协议到期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约。如果主持人未能续约,将离开播音主持岗位转做其它节目采编工作。

    这条新规其实可以算作对主持人聘用要求细节的强化。而这就不得不提到央视工作人员在聘用关系上的不同层级。

    “基本上分为正式(老)员工、台聘、企聘以及项目聘。”据一位长年同央视有合作的节目编导介绍,最好的自然是正式员工。“他们都是上世纪90年代甚至更早就进央视的,如康辉、白岩松等。他们都拥有国家事业编制。”该人士说,目前央视这部分正式职工有约3000人,基本上就是央视最早的员工。

    其次就是“台聘职工”,他们与正式职工享受着一样的工资待遇,但没有事业编制。当年红极一时的《东方时空》初期工作人员中有不少都是台聘。

    而在2003年,央视又成立了一家名为中视汇才的公司,大批编外员工被转送至该公司名下。据该人士透露,“相当多的工作人员都属于‘企聘’。”

    此外,还有一种“项目制聘用”。“就是有节目做就和节目组签订劳动合同,节目做完就走人。”

    焦点2:当主播先干两年采编

    这套《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今后央视播音主持人才的引进只有社会招聘、主持人大赛和内部选拔这三种渠道,以及每种渠道的对象范围、录用程序,并提高了播音主持人才准入的标准。

    比如,社会招聘主要面向省级以上媒体的优秀播音员主持人或获得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的播音员主持人。而应届毕业生今后只作为人才队伍的储备方式,应届生必须在央视从事两年采编工作后才能通过相应程序成为播音员主持人。

    焦点3:禁止以知名度牟私利

    而奖惩方面,此次《办法》也更加细化,央视将从影响力、工作表现、遵规守纪三个维度对播音员主持人全面考核。《办法》要求主持人荧屏内外言行一致,禁止以个人知名度和影响力谋取私利。

    昨日,一位目前供职于某一线卫视的资深编导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实际考核中,就极易发生主持人个性化的发挥同考核要求(“体制”)不一致的情况。“崔永元就是很好的例子,他的调侃不羁,对央视这种平台就未必合适。”还有就是时间,“央视对量的要求,可能不如地方卫视或是视频网站等新媒体那么灵活。”他举例说,像李咏辞职前已兼职任教多年,崔永元做口述历史研究也已多年,最终都选择辞职。在外人看来很好的央视这个平台,对他们来说已经是一种限制。

    【通知原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

    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5〕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多年来,总局就做好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管理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仍存在主持人无证上岗、未按规定注册等违规现象,个别主持人和嘉宾言行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确保广播电视导向正确、内容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主持人上岗管理规定。各广播电视机构要按照《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令第26号)加强主持人资格管理,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和执业注册制度,不得使用无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和未按规定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担任主持人;

    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当在持有执业证书并完成执业注册的人员指导下从事辅助性主持工作,但新闻、评论和访谈类节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辅助性主持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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