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和发展,熊孩子花巨资打赏主播的事件频频发生。最近,从事服装生意的陈女士发现一向乖巧懂事的11岁女儿涵涵自去年9月份以来,频繁在美拍直播充值打赏,共计消费7万多元。平台对此表示,只要证据完善,即可退款。(8月2日 郑州晚报)
熊孩子倾家荡产赏主播,这样的社会新闻已经不算新鲜。问题是这事儿接二连三闹成连续剧,就这么难治吗?一天最多刷走3个1888,相当于中阶白领一个月的劳动所得;一年打赏了7万多块钱,可以说工薪阶层的年薪基本付诸东流。虽说“证据完善可退款”,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下面两个:媒体介入之前,退款的可能性有多大?“证据完善”这个说法,裁量权究竟在谁手里呢?
诚然,家长的监护责任无可推卸,手机安全已经成为家庭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不过,在网络原住民年龄越来越小的今天,将这种风险一股脑儿地推卸给家长和孩子,显然互联网企业有“甩锅”之嫌。《民法》上说,10周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熊孩子偷花了父母的钱,还不是一笔小数目,于情于理来说,显然都不能当做完全行为能力下的合法行为。那么,为什么11岁的孩子能自由打赏?为什么赏金支付机制不能过滤掉这些“熊孩子”?
这些问题,看似苛刻,实则关系到市场公平与正义。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每个直播平台均有15%左右受众为未成年人。截止去年11月,因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引发的纠纷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有公开报道至少29件,涉及金额最多达到40万元,平均6.8万元。这一切事件的导火索之一,就是直播平台缺少有效管理机制。很多平台的注册只需通过QQ、手机号就能完成,并不需要实名认证,而在进入到充值消费页面时,即便有监管人陪伴模式的限制,但因该要求的非强制性而致使不少未成年人轻松跳过。笔者认为,对于支付这一环节,平台大可采用指纹支付、人像认证等方法以约束未成年人的随意消费行为。关于支付费用的追回,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所有接受打赏方都应设立“反悔机制”,尤其是对未成年用户来说;二是“证据完善即退款”的解释权必须在监管部门手上,而不能任由平台方自说自话、自我把控。
“熊孩子”缺少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家长们尤须意识到“熊孩子+手机”可能带来的诸多社会风险。多花点时间陪伴孩子,不要让手机成为亲情代偿的技术伴侣——这是“倾家荡产赏主播”乱象背后的公共问题。
也许,“熊孩子”之所以“熊”,不是因为他们生来顽皮,而是来自于他们内心的孤独与对陪伴的渴望。(肖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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