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了辆电动车,充电才20分钟,警察就到了
扬子晚报网10月16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微晶)东海县一男子王某,偷了辆电动车骑回家后锁在屋子里充电,谁知刚充了两分钟就被东海民警抓获。王某在四个月前就因盗窃电动车被行政拘留,这次又要被送进看守所。
10月6日20时40分,东海县公安局安峰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沈先生电话报警,称其停放于家门前的一辆白色两轮电动车被盗。
民警徐雷彬、范贤瑞迅速出警至现场,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发现辖区内村民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21时,民警持搜查证到王某家进行搜查,发现锁在屋子里的一辆白色两轮电动车正在充电。经核实,确认此辆电动车正是报案人沈先生的那辆。民警当场扣押车辆,并依法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民警已经与盗贼王某成了“老熟人”,原来,50岁的王某于四个月前曾因为盗窃电动车被行拘,刚从看守所里出来不久,这次没钱花又想偷辆车卖卖。经调查询问,王某交代其于10月6日20时许,在安峰镇文化路,见到路北旁有一辆白色电动车,观察四下没人后,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盗走电动车。到家后发现车子电力不足,就锁在屋子里充电。没想到整个过程才二十多分钟,就被警察找上门。当场人赃俱获,王某只得认罪伏法。
这辆白色两轮车呈半旧状态,根据发票显示电动车购买日期是2013年下半年,购买于东海县某公司,能正常行驶,经价格鉴证,价值851元,王某某已经构成盗窃。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