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个人公积金账户与职工账户可转换)
在长沙,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了!但是具体要如何缴存、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呢?针对日前公布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5月27日上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市民普遍关心的一系列新政执行层面的问题进行了释疑。(5月30日中金网)
上限:个人缴存额度限高3712元/月
公积金的比例各为50%的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全额由自己负担,每月实际缴存额度的上限不得超过当前长沙市规定的上限3712元。据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和流程,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的原则是“保一限二禁三”,即:确保购买第一套房产公积金贷款的需求;限制购买第二套房产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产的发放公积金贷款。
转换:职工账户与个人账户可互转
“如果我从原来的工作单位辞职了,自己去创业,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该怎么缴?”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处负责人陈洪介绍,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单位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与灵活就业人员专户可以互转 即:职工在离职后,如果未再进入其它单位工作的,可以将原有的单位职工账户转至灵活就业人员专户,并按灵活就业人员专户的相关管理规程缴存公积金,亦可享受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优惠。同理,如果原来是灵活就业人员,之后进入单位工作,而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需转至单位缴存。
最新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租房提取公积金 租房需满半年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据了解,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需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外,还需租房满半年。也就是说,自签订租房合同起,半年后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满半年不得提取。
二、只有第一、二套房能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签订购房合同1年内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职工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住房公积金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取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四)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一)、(二)项情形的,应当在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取。
[pagebreak]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或者转移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同时注销:
(一)退休或者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而以上规定只针对购买第一、二套住房,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如果已经是购买第三套或以上自住房,则只能离职或退休的时候提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非长沙市(包含望浏宁)本地户口的,离职后就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而长沙市(包含望浏宁)本地的城镇户口需要在离职两年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非城镇户口则在离职后即可申请提取)。
三、只有本人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
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1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
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必须满足此住房在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条件,父母或他人的自住房不符合申请提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