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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户口梦”关键圆“福利梦”

作者:采集侠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1-20 13:33

如果说人们重视户口,不如说重视的是户口簿上附着的教育、社保等种种社会福利。无户口人员圆了“户口梦”,各项保障措施能否跟上?

社保“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为新登记户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保处处长汪圣军如是说。

教育“上学难”一直以来是无户口人员反映最强烈的难题之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坦言,虽然国家并未将有户口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但实际上仍有一部分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未能正常入学就读。

“教育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保障新登记户口人员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杜柯伟明确表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住的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立即安排就近入学。必要时,可以先入学后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此外,学校需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一个实际的问题是,一些无户口的儿童可能落户之前在私立学校就读。”有关人士说,在完善学籍信息的过程中,教育部门应尽量简化流程,避免让孩子和家长来回奔波。

收养

意见提出,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需要先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事实收养公证。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巡视员甘薇薇表示,符合当前收养法等规定条件的,由民政部门依照现有规定依法为其办理收养登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暂无相关规定的,民政部将加强调查研究,尽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有关人士建议,民政部门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为申请者提供清晰准确的要件须知,避免申请者跑冤枉路。同时也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防范拐卖人口、犯罪分子等借机洗白。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社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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