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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13 14:04

    本报讯(通讯员王春霞)今年以来,项城市检察院始终把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项城的头等大事。针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该院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将群众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落实首办责任制。该院举报中心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理性、平和、规范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努力做到矛盾不转移、不上交,把矛盾处理在基层,处置在当地,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实行双向承诺制。与来访群众签订双向承诺书,即检察机关承诺:一般信访件7日内告知受理情况,一月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反馈查办情况;较复杂的信访件,15日内告知受理情况,三个月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反馈查办情况;来访群众承诺:在检察机关承诺期内,不多头上访、出市上访。2014年以来,共签订双向承诺书2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实行联合接访制。建立全院“一盘棋”的信访工作格局,规定凡上访事由涉及本院所办案件的,原办案部门与承办人需与控申接访人员一同接访,在内部形成了接访、处访的工作合力。切实加强与上级院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融入“大信访”、“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借助社会资源,针对性采取释法析理、思想教育、公开听证等多种有效方式,妥善化解无理上访、缠访,努力使上访人息诉罢访。2014年以来,该院共对13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公开答复。

    实行“四定三包”制。对矛盾突出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上级院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根据院领导分工,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处理、包息诉、包稳定的责任制,限期解决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保证办案质量和息诉效果。

    实行带案下访制。每年该院都要对各类信访案件和信访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对矛盾纠纷相对突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实行带案下访,并逐一列出名单,建立台帐,逐案落实下访带案领导、责任部门、下访要求、办理时限和标准。各下访小组分别深入社区民宅、田间地头、学校课堂,与基层群众进行个别交谈,组织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分别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群众说明办理期限和联系人,然后按权限分流并督促办理。

    深化检务公开制。充实公开内容,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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