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多措并举贯彻执行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强化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社会保险法》贯彻执行工作格局。
1.完善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扩面提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整合并轨,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自由转移接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各险种齐头并进,为群众提供了更完备的社会保障。五年来共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7146人、失业保险参保10996人,征缴养老基金1.61亿元,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51亿元;城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实现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1.23亿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783.7万元。
2.扩大了覆盖范围。充分运用《社会保险法》,把非公有制企业、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作为扩面主攻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各项保险参保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015年,全区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2450人,征缴基金1.71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分别征缴基金306.4万元、5218.4万元、283.5万元、321万元。
3.加强了基金监管。坚持把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为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的重点,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强化基金监管。截至2015年,全区社保基金累计结余4.55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各项社保基金运行平稳,总体上收支平衡。
4.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一是“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建设取得较好进展。全区成功开卡45845张,已发放3万余张,并启用和发放了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5年,全区投入资金400多万元,成功将社会保障专网全部延伸到9个乡镇(街道),建成市级示范型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平台15个。三是基础服务性工作扎实推进。完善养老保险数据库建设,实行网上经办,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继续推广“智慧眼”人脸建模系统认证工作,共建模1253人次,完成认证925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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