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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五个一律”推进社会救助对象 核查清理活动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7-04 11:17

  中国江苏网5月16日讯  近期,泰兴市民政局联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2016年3月底在册的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社会救助对象开展核查清理活动,及时纠正社会救助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有效推动该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做到了“五个一律”:

  救助信息一律公示公开。核查前,以村(居)为单位把现有民政社会救助对象花名册进行张榜公示,核查后,镇村建立永久固定的救助对象公示栏,将享受低保、五保家庭相关信息进行长期公示,3季度市民政局将对所有在册和新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在部门网站集中公示。

  核查人员一律登门入室。乡镇(街道)分工镇干牵头组织村(居)会计站长、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所在组的中心户长等6-7人组成核查小组,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听、查、访、核”的方式,做到每户必到,核查人员以及对象户均须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佐证资料一律重新收集。要求各乡镇(街道)在调查摸底中了解到的人口信息、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3个方面的情况,对象户必须提供近期相应的佐证资料证明。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对象户先予以核减,对认为核减有误的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

  档案资料一律规范整理。各乡镇(街道)按照对象户情况简要介绍、入户调查表、赡抚(扶)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儿子被招婿或女儿出嫁的填报)、相关佐证资料的目录顺序整理归档,重点做好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资料收集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前后呼应。

  违规违纪一律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按时办结制,联合市纪委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对救助工作中常见的六大类违规违纪行为,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移交同级纪检部门处理到作为“蜗牛奖”线索报送市效能办等责任追究措施进行明确和细化。(李鹏程 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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