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由21世纪经济报道主办、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指导的“第十二届亚洲金融年会”养老及健康保险分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目前,我国正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如何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机制作用是推动改革的重要议题。
他以税优健康险举例,2015年12月11日,税优健康险开始在31个城市试点。试点一年,截至2016年12月11日,13家保险公司销售税优健康险产品,共承保49032单,保费收入8583.74万元。此后取得经营资质的公司逐渐增加,截至2017年3月31日,共承保67272单,保费收入约为1.18亿元。
从试点情况看,税优健康险的发展与之前的预期大相径庭,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尴尬。2017年7月1日,税优健康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究其原因,朱俊生指出,税优健康险对产品设计作了诸多要求。比如,允许带病投保,且保证续保;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给付限额;不得设置免赔额,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无等待期;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以及万能险方式的差额返还等。
朱俊生表示,为了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构建新的医疗保障制度中的作用,需要夯实税优健康险发展的制度基础,即放松产品的管制,促进竞争;提高免税额度,提升需求;打破行政垄断,形成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市场;打破社会医疗保险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公私合作”。
朱俊生强调,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新模式。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和制度边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政府主导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主要解决城乡居民的底线医疗保障需求。此外,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底线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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