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毕荣)昨日,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苏州市区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从4月份起,苏州市区范围(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8.7万余户参保单位的131.5万余名单位参保职工将统一启用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规定,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1963元/月和3030元/月;凡此前单位申报2017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8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对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8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90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阅读
查看更多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