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办),各计划单列市社会(民间)组织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各有关互联网平台: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是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的自媒体平台,承担着发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含公益慈善,下同)权威信息的功能,是社会各方及新闻媒体关注社会组织领域发展动态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服务,更好地为广大社会组织(含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尤其基层从业人员提供资讯获取、政策掌握、信息查询、品牌传播的“直通车”服务,共同打造社会组织领域“好声音”聚集和扩散的规模效应,现就做好政务微信宣传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请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及全国性社会组织、相关互联网平台通过制发通知、服务窗口张贴二维码、微信群推介、官微推送、群发短信等方式,组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及其联系的会员、社工、志愿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并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主动分享官微新消息、传播社会组织领域正能量。
关注方式
1.扫描二维码关注
2.搜索微信号关注
登录个人微信账号→点击“添加朋友”→选择“查找公众号”→输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或“chinanpogov”→点击“关注”。
二、参与建设“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每日发布的各类资讯,不加载“原创保护”设置,欢迎各级、各类微信公众号转载和分享。“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提供手机端的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慈善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查询服务和在线投诉举报功能,欢迎广大用户使用;设有地方动态、微招聘、项目发布、活动展示、典型经验等特色专栏,欢迎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大社会组织通过“我要发声”栏目提供素材,也可将需求、建议和创意提供我局,协力将“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打造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移动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
三、加强工作督促与沟通协调
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将“中国社会组织动态”的宣传推广工作纳入2018年“互联网+”服务的重点工作,在社会组织领域层层抓落实、反复做宣传,争取用户全覆盖,原则上各省、市、区(县)关注人数不低于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数;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通过微信后台统计各地关注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带头开展会员推广、稿件选报、信息转发等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主动发声及行业影响力打造。对于工作突出的组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通过一定方式予以表扬。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
联系人:沈新华 杨化冰
电 话:010-58124049 581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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