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辖区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居环境,2月9日,濮阳县公安局城关中心派出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城关中心派出所民警向群众发放了《致居民的一封信》,详细解读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并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同时要求巡防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如果发现城区内有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深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作者濮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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