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部分社会组织都有比较强的专业性,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专业技能,包括社会组织在相关领域中所拥有的专业资源,都可以为解决贫困户长期发展能力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 为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变社会组织各自为战的状况
□ 本报记者 杜 晓
□ 本报实习生 叶子悦
来自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9日,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系统显示全国登记社会组织已超过81.6万个,其中民政部登记社会组织2300个。
据相关媒体报道,民政部专门成立了引导社会组织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慈善联合会等180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召开多场动员会,通过树典型带动全面、抓重点推动整体的工作方式,引导全国性社会组织积极与深度贫困地区对接,将扶贫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那么,为数众多的社会组织应该如何更好地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社会组织具专业优势
解决贫困户发展能力
早在2017年12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已经发布。其中强调:“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引入专业社会组织进行精准扶贫很有必要。“富裕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贫困的家庭则各有各的原因。贫困的成因比较复杂,涉及资源匮乏、自身能力不足等不同方面的原因,而每一个方面又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环境、文化、生理和心理等各个领域。”
“一个贫困家庭可能受到以上各种因素的部分或全部影响,所以为了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就要对贫困个案进行研究。对于贫困家庭,一家一户进行诊断,挨个找出致贫原因,制订脱贫方案,针对不同家庭实际情况给予扶贫或救助,直到这些贫困家庭都具备了自立能力,有了自我发展的资源、环境和条件,并且逐渐成为一种现实保障,就是真正脱离了贫困。”唐钧说,“如果要从个案入手实现精准扶贫,就要具备可持续性,讲究慢功夫、细致活。所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认为,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可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较为明显的积极作用。因为扶贫不是简单地改善贫困现状,更多的是要扶智和赋能,也就是要赋予贫困人口能够长期摆脱贫困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因为大部分社会组织都有比较强的专业性,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专业技能,包括社会组织在相关领域中所拥有的专业资源,都可以为解决贫困户长期发展能力问题发挥重要作用,为提高贫困户就业能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其次,社会组织可以拓展脱贫攻坚的渠道。因为社会组织的联系面比较广,很多时候能够连接政府和社会公众,所以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政府的有效补充。社会组织所具备的特有资源和渠道,可以为脱贫攻坚提供重要助力。
再次,社会组织可以优化脱贫攻坚的整体格局。脱贫攻坚是一项长期工作,因此不能单独完全依靠政府部门,试图毕其功于一役,一定要调动多方资源来共同参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结构当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可以作为连接政府和社会的桥梁。通过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避免政府有关部门陷入单打独斗的境地之中。
“社会组织主要分为两类,即在乡村的社会组织与在城市的社会组织,这两类社会组织有所区别,各自有不同的作用。乡村的社会组织常常不在公众视野范围之内,有时候不被当成社会组织。其本身又分为好几类,文化类、体育类均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举例说,在村里组织文娱活动的舞蹈队,实际上也是社会组织;老年人互助组织,也是社会福利组织。
据杨团介绍,同时,还有乡村建设类组织,以地方为例,有的地方有供水协会。在中国北方,前些年有一些有关部门对口项目,如修水井、整理村庄土地等,由于这些工作的专业性,需要成立专门的组织予以实施以及在项目完成后对其进行维护修理。另外,还有一种乡村社会组织是“书院”,多由所谓的“新乡村人员”,包括退休回乡老干部、复转军人、返乡青年等创办。如今乡村“书院”总量不少,但大多未登记注册。
杨团认为,脱贫攻坚除了要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更重要的是增强贫困户的生活能力,能够成为自己的主人。现在的脱贫攻坚工作内容比过去丰富很多,除了人均收入之外,对于医疗、社区、老弱服务等都有相应的指标要求。这种综合、全面的包括改善公共服务在内的扶贫工作,需要乡村社会组织的参与,由于一些乡村社会组织扎根贫困地区,能够发挥出比较重要的作用。
“社会组织对于乡村振兴战略也很重要。根据去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乡村人口多,但在社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处于弱势。城市的资源整合、发展、再生能力比乡村强,因此城市社会组织要责无旁贷地支持乡村。”杨团说。
拓展社会组织参与渠道
持续关注帮扶贫困家庭
根据《通知》,参与脱贫攻坚,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积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领会精髓实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从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入手,促进社会帮扶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汇聚,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协助科学决策等方面主动作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重点领域包括:参与产业扶贫;参与教育扶贫;参与健康扶贫;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倡导志愿扶贫;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其他扶贫行动。
对于如何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业内专家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王敬波认为,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渠道,这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从中央层面上来说,需要有更多政策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包括出台各类较为细致的政策、措施以及较为严格的规章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从地方来说,需要建立一些确保社会组织能够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机制,或者整合一些资源及平台。比如,建构更多、更广泛的平台,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之中,并且为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提供渠道。”王敬波说。
唐钧认为,社会组织可根据当地的生活生产条件招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有针对性地关注和帮扶贫困家庭。
“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先扶志,只有在社会心理层面帮助受助者摆脱既成的心理状态、生活方式和文化环境,耐心帮助他们走上脱贫之路,才能收获丰富的脱贫攻坚成果。因此,社会组织应持续给予贫困家庭关注和帮扶。”唐钧说。
“要重视乡村社会组织,促进其发挥作用。在支持方式上,城市社会组织要支持乡村社会组织。如果城乡两地的社会组织能够联动,携手合作,就能更好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杨团说。
社会组织仍各自为战
整合资源提高精准度
在引导更多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也要及时预防和规范一些问题。
根据《通知》,行业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要依法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批评;对挪用、截流扶贫资金或擅自改变用途,以及假借扶贫开发名义,违法募集、套取资金的,对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或未获得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指定,擅自开展在线扶贫募捐的,要严肃予以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扶贫开发的非法社会组织,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假借扶贫名义,搞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下一步将继续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将依法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批评,对假借扶贫名义搞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予以打击。
王敬波认为,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持续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三个比较明显的问题:
首先,一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后,仍然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之中,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也难以形成合力。因为社会组织本身就处于相对比较分散的状态,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并不是非常牢固,所以要想办法让不同社会组织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形成合力。
其次,有些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精准度还不够。毕竟社会组织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所以到底各类社会组织分别在什么领域扶贫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如何精准对应扶贫对象,都需要进一步分析研究。
再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范围和数量需要进一步扩大,要积极去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尤其是增加脱贫攻坚工作中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的数量。
“实际上,这些社会组织从一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扶贫宗旨。多培育这类社会组织,将其引入脱贫攻坚工作中来,这对于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王敬波说,“所以,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需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变社会组织各自为战的状况;要提高扶贫精准度,增强社会组织在专业领域内的作用和功能;还应积极培育专门扶贫的社会组织。”
杨团认为,目前,社会组织政策、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之处,主要是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比较重视城市社会组织,对乡村社会组织关注度不够;比较重视大型社会组织,对一些草根类社会组织关注度不够。
“我国目前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81万个,但是有些乡村‘书院’以及其他乡村社会组织都不在其中。而乡村社会组织多为未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容易受到忽视。其实这些乡村社会组织与乡村福利、治理、文化、经济有很大的关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也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这类社会组织有时候只能凭自己的努力开展工作。”杨团说。
“另一方面,城市社会组织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单打独干,没有将重点放在怎样启发、支持、帮助建立乡村社会组织上。现阶段,我国城市社会组织要么是投钱立项,要么是反过来先立项再投钱,但是有些时候等到项目结束、资金用尽,可能相关人员也离去了,缺乏长期持续的项目。当然能够在乡村立项比无人问津要好得多,但相关人员应该认识到,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重点不是做项目,而是做事业。应该强化制度保障长效机制,在项目结束后重点培育当地农村社会组织,否则项目虽然多但缺乏可持续性。”杨团说。
唐钧认为,当前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范围还不够广。现阶段的脱贫攻坚工作大部分依然是政府有关部门在做,社会组织的参与力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和拓宽。
“通常情况下,各个行政部门都有自己相应的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同时,自身工作也不能耽误。相对而言,社会组织能够长期、稳定地专注于某一领域。因此,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收更多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让更多社会组织以脱贫攻坚为目标、功能,是现阶段需要做的工作。”唐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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