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代文官王凯泉)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渑池县法院民六团队员额法官张苏波撰写的《购买被抵押房产是否符合善意取得要件——曹某某诉张某某返还原物案》一文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这是该院案例首次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也是该院审判案例调研工作的重要成果。
《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汇集了2018年全国各地法院最新的典型案例,对指导审判业务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渑池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例报送、调研文章撰写等工作,最大限度挖掘内部潜力,推动法院审判业务建设和法官业务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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