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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言孟建柱:司法机关不应专横

作者:-1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1-11 15:53

认为应扩大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监督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佳蔚 记者 单玉晓)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四位参与座谈的律师日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谈到了具体建议内容。

司法改革离不开律师参与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嘉毅首先谈到司法改革方向问题。韩嘉毅对孟建柱称,没有律师参与的司法改革难以想象。

“几乎所有国家出庭律师都受到同行、甚至所有法律人的尊重,而中国却不同。有效的司法运行,是社会矛盾的缓冲阀、减压器,没有律师的参与缓冲阀、减压器就没有了扳手、开关,就不可能有高效、公正的司法。”

在韩嘉毅看来,由于司法机关的专横、强权与傲慢,出庭律师没有职业荣誉、没有职业尊严、安全感,于是律师选择远离诉讼。“这种本末倒置的现状令人痛心”。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财新记者了解到,目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正在研究这项改革的具体措施。接受财新记者采访的律师普遍在座谈会上就此提出建议。

对此,韩嘉毅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一方面应压缩司法人员处置程序性权利的空间,扩大实体性裁判空间,完善庭审程序的规定,树立法律的权威而不是法官的权威;另一方面要保障律师的参与权与知情权。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律师提到,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加强判决书引述和公开,通过判决书的公开,实现检察院的起诉意见、律师的辩护意见(代理意见)公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建议:落实并督查领导干部外部干预和法院内部干预案件问题,禁止行政化的法院内部请示、汇报;应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控辩要平衡,法官要平等地对待控方和辩方,让辩护人有充分时间发表辩护意见。

此外,章靖忠谈到如何确保庭审实质化问题。他建议完善证人出庭,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对关键证人辩护人有异议的证言和鉴定结论,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否则,庭审还是虚化”。

律师监督非法证据排除

中共十八大以来,多起冤案得到平反。一些20多年前“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无一例外地被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纠错。在韩嘉毅看来,每一个冤假错案后面几乎都有非法证据问题,为防止刑讯逼供,应扩大辩护律师的监督。

韩嘉毅在座谈会上对孟建柱说,“目前规定录音、录像,费时、费力、费钱,让对方辩护律师进行监督,即经济又方便”。韩嘉毅同时建议: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将律师不能依法会见期间产生的言词证据规定为非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允许律师调取当事人出入看守所的记录、就医治疗的记录、看守所设备录制的录音录像资料,向同监室羁押人调查取证,使用自己的录音录像设备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律师提出的伤情鉴定申请等。

增加公益法律服务财政投入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提出,在法治建设方面,国家每年在公、检、法机关及监狱等有大量资金等投入,但律师行业是自收自支出,表面看来国家节约了投入,但其实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付出更大政治和经济代价。

佟丽华分析,当前国家每年从律师行业收取60多亿元税收,如果能把这60多亿元税收投入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就至少能培养三万专职公益律师,将从根本上及时、有效地化解大量社会矛盾,减轻国家尤其是司法机关后期工作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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