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工作理念,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控申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制度,着力保障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开拓控申工作新思路、实现控申工作大提升。创新实行了 “心理疏导机制”,开展换位讨论,成立了心理疏导室,探索出了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近3年来接访115件308人,初访首办环节息访率95%以上。心理疏导这一做法得到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2010年3月,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12年3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2014年2月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马宏辉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2014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为梁山赢得了荣誉,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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