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照乡素有株洲城区"东大门"之称。东临浏阳市与株洲县大京乡相连,南与株洲县白关镇和芦淞区接壤,西与石峰区毗邻,北抵云龙新区龙头铺镇和仙庾镇。辖曹家塘、北塘、亭子前、道岭、明照、菱塘、茶园、东流、青草坝、新市、龙洲、桐梓坪、星星等13个行政村,175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18828人。幅员面积47.67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901.2亩。2009年的GDP2.082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8731万,第二产业6858万,第三产业5239万。工业总产值38259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855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85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40元,粮食总产量2.1万吨,油料总产量133.2吨。明照乡地处荷塘区城乡结合部,依城伴乡,交通四通八达,资源得天独厚,经济基础较好,社会和谐平安,发展态势喜人。上瑞高速、320国道、快速环道、省道S211线穿境而过,株浏、茶马、宋芷公路纵横东西,乡村公路通村进组入户,村民出行方便,驱车10-20分钟便到市中心。
在"产业兴乡、项目强乡、旅游活乡"战略的推动下,辖区千方百计发展产业,想方设法致富乡村,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开发机械加工、交通中转站、农副产品加工、服装、农业休闲、旅游观光、特色种养殖、苗木花卉等项目,现境内有以建材生产和机械加工为龙头的中小型企业20余家,个体经营户700余户,1家明照水泥厂,1家占地120余亩的亭子前荷花生产基地,1家占地50余亩的大棚蔬菜生产基地,中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潍柴动力、中铁二十局集团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株洲轨道板场等投资过亿元的大中型企业落户我乡,增强了乡域经济强劲发展动力。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总揽,紧扣"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狠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富民强乡主题,团结和带领全乡广大干群,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民富,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市、区领导好评。多次被评为市"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市"工会先进单位"、市"基础设施建设"优胜单位、市"文明机关"、区"文明建设"、"经济目标考核"、"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单位、区"财政所目标考核"红旗单位、区"政绩考核一等奖"等。
干好当前,谋划长远,争创佳绩。明照乡站在发展的新起点,描绘致富的新蓝图,确立了"开发'三线'、打造'三极'"的工作新思路,全乡干群正以昂扬的锐气、敢闯的勇气、成事的浩气掀起干事创业的新热潮,凝心聚力开创一个经济腾飞的明照,一个生态靓丽的明照,一个文明和谐的明照。
党政办工作职责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乡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协助做好乡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老干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做好乡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乡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8、承办乡党委、政府等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联系电话:28403296
传真机:28405262
财政所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财政、财经各项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乡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3、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4、培植财源,围绕乡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5、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6、乡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7、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联系电话:22480826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农业科技知识教育培训;
2、引导、教育群众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因地制宜,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4、协调各方关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5、组织实施对乡乡政府各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6、引导、督促农民做好农作物的病虫防治工作;
7、协助、督促农民群众做好家禽、家畜疫病防治和控制工作;
8、组织实施对乡政府各部门、村民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9、做好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10、做好林产业发展规划;天然林保护;林政执法;森林防火;砍伐审批;营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及监测等工作;
11、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工作;
1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和水利工程保护利用和管理等工作;
13、指导辖区内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22568172
经济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1、优化乡域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工作,积极协调处理企业纠纷;
2、负责协调招商引资工作,积极配合企业完善各项手续,协助投资者解决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做好本乡村私营、个体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时传达县有关工业经济优惠政策;
4、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工业生产任务,及时贯彻到各村、企业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更正;
5、搞好乡有资产管理,保证乡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7、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企业各项数据。
联系电话:22790329
计生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制定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4、审查办理计生有关证明和手续,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5、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6、负责本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计划生育管理;
7、指导计划生育协会自行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联系电话:28401129
司法所工作职责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做好全乡社会维稳工作,确保无重特大案件发生;
3、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并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参与审查、制定全乡的各项管理规章,裁定执行《乡规民约》发生的纠纷
8、参与流动人口管理。
联系电话:22602039
国土所工作职责
1、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监测管理工作;
2、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4、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劳动保障站工作职责
1、做好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工作,帮助无业青年实现就业,定期开展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负责农民参合资格审核、建档及《新农合证》的发放工作;
3、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
4、及时减免报销参合农民门诊看病或住院费用,并定期公示其住院补偿情况;
5、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统计、管理、上报,并负责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6、定期向上级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
联系电话:22568173
民政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民政、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明照乡民政、残疾人工作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本乡民政、残疾人工作发展规划;
3、做好农村低保、五保户、特困救助户的申请、办理、发放工作;
4、做好敬老院管理和服务及村级特困慰问工作;
5、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发放,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的办理;
6、统计上报五保、孤儿、贫困人口等社会弱势群体花名册,组织开展救灾、捐款活动,保护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利益;
7、协助开展收养登记和地名工作;
8、教育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开展残疾人扶贫、康复、就业、特殊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组织推动社会扶残、助残活动。
联系电话:22568173
创卫办工作职责
1、负责农村、市场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管理;
2、建立农村道路清洁卫生经费筹集机制,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开支;
3、管理和服务乡村"三化"工程建设;
4、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农业、工业生态园区、优美乡、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5、负责乡村"爱卫"文明创建工作;
6、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上报,并实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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