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日前我省确定在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记者从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我省确定在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由此,我省成为全国最早实施该项改革的省份之一。
早在2012年,我省就在黄山等市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实现农村资源向资产转变、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市场打“前站”。 201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铺开。这些探索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此次改革,我省选择在宿州市埇桥区、阜阳市颍东区、来安县、金寨县、当涂县、芜湖县、郎溪县、旌德县、太湖县、黟县等10个县区的12个村开展试点,先行先试,为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
据省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资源变资产是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要素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或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融资贷款。资金变股金是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生产的财政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整合,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通过契约合同入股的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农民变股东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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