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公布第一批美丽乡村名单。首批40个在规划布局、设施配套、生态人居、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等方面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被命名为“海南省美丽乡村”。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负责人介绍,自今年省政府出台《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及在琼海市召开海南全域旅游暨“美丽海南百千工程”现场会以来,全省各市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创新思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国土、旅游、农业等有关部门及农村建设专家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在市县自评的基础上,对我省19个市县(含三沙市)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考核验收。首批美丽乡村根据考核情况综合评分,共分为五星、三星、一星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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