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平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机构地址:平江县开发区月形岭街39号
联系电话:07306233868
传真号码:0730-6233868
邮政编码:4145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执行,结合本县实际,组织拟定与报批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住房产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及短期规划)的拟订、报批和实施;调研、评审房地产各相关产业实施规划的修订、报批和实施。
(三)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协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城镇土地二、三级市场的管理。
(五)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经营监管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依法履行商品房预(销)售行政许可,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巡查、监测、分析,负责项目资本金管理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信息(预警预报)系统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管理,组织实施征收项目的补偿安置、行政决定和行政强制等项工作,负责县城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及农村国有农林茶场的安置房(居民区、棚户区)建设的监督。
(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管理。
(八)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管理,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准出、入制度,负责保障性住房物业的小区管理,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租金收缴、维护修缮、物业经营和保值增值等项后续性管理工作。
(九)依法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负责房地产行政执法,查处房地产违法行为;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调处非诉房地产纠纷。
(十)承接省、市赋予给省直管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白蚁防治机构、房地产测绘和房地产估价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外来企业的资质备案管理,承办和转办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和业务培训。
(十一)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解释过来各个历史时期城镇公、私房政策实施情况和提出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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