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中国各地 > 中国县市 正文

省直管市县改革海南与浙江比较:同曲异工各显其妙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2-05 13:03

  海南与浙江,两个因亲近大海而浸染海洋文化特质的省份,在探索各自发展的道路上,坚持“省直管市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海南模式”与“浙江经验”。无论是海南的“政府管理体制上的省直管市县”,还是浙江的“财政意义上的省直管市县”,二者虽异工却同曲,各显其妙。

  改革:行政效率显著提高

  省直管市县,在近年来国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倍受关注。作为先行先试的典范,海南与浙江在探索这一模式过程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张占斌教授多年来一直关注县域经济发展,2003年他参加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的“西部博士服务团”,在挂职重庆市梁平县副县长期间,重点围绕“省直管县”问题进行研究,他在很多场合强调“省直管县”是实现统筹城乡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张占斌对海南探索“省直管市县”过程中取得的成绩表示由衷赞赏:“海南建省办大特区之初,就在全国率先实行省直管市县的行政建制。海南的省直管市县体制,是行政体制上的省直管市县,也是最标准的模式。海南的模式应当是内陆省份改革的发展方向。”

  省委党校副校长、省行政学院院长廖逊教授谈到海南坚持20多年实行省直管市县体制时说,“省直管市县符合政府管理扁平化发展的趋势,提高了信息传递速度,使政令更容易贯彻,下情更容易上传。同时,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还避免因增设一个地级行政层次而造成的机构、人员增多、财力负担加重等负担。”

  在浙江省内,省直管县体制的探索同样得到了普遍认可。

  为了增强省财政直接调控和统筹地区发展的能力,浙江在省管县财政体制下,对县里的补助、资金、专款等实现了直接对接,绕开了市级财政,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从制度上减少了管理层级,降低了管理成本,随之也提高了行政效率。

  放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4年前,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试点。”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中央的精神表明,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同时,要赋予县一级政府更多权力。

  在探索省管县的实践中,海南与浙江两省自身的特点,具备先行一步的优势。两个省创造的所谓“海南模式”与“浙江经验”,其内在的政策意图都不约而同聚焦在向基层放权。

  海南岛陆地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人口有800多万,建省时由19个市县构成了省的框架。与内陆省级建制区相比,地域小,人口少,不存在省级管理幅度过宽和人口过多管不过来的问题。

  与海南的情况十分相似,浙江省的陆地面积也相对较小,全省面积10多万平方公里,同样是我国地域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同时,与海南相似,浙江所辖的县也比较少。

  “在海南与浙江实行省管市县改革,不会出现什么大的体制问题和社会风险,即使出现什么问题,也容易控制和调整。”张占斌告诉记者,“技术上的可行性,也为海南和浙江创造了其他省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特殊条件。海南和浙江都很好把握住了这个合适的客观条件,地方领导认识比较一致,紧紧抓住了这个历史机遇。”

  通过向下放权,增强县级政府的权力,进而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成为两省的共识。

  2008年7月,海南省委五届三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的意见》,对完善省直管市县管理体制,下放行政管理权限,赋予市县更大发展自主权、决策权,决定向市县下放197项行政管理事项。

  同样,浙江在不断完善财政省直管县体制的同时,先后四轮扩大部分经济发达县(市)经济管理权。据张占斌介绍,1992年,浙江出台政策,对萧山、余杭等13个市(县)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1997年,浙江省政府又决定在萧山、余杭两个县(市)试行享受地市一级部分经济管理权限;2002年,浙江省政府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将原本属地级市的313项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绍兴、温岭等地……

  张占斌说,“海南与浙江,尽管一个是新建省,一个是老建制省,表面看似乎有些不同,但比较早坚持向县级政府‘放权’的内涵是一致的,都具有非常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

  权力的下放,逐步增强了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活力。

  随着省直管市县体制不断完善,海南县域经济发展实力明显增强,一批过去地方财政收入长年徘徊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贫困市县,现在多数进入了“亿元俱乐部”。

  方向:从财政省管到行政省管

  从1992年至今,全国已有浙江、安徽、海南、江苏等20多个省份试验省直管县改革。财政部也在今年7月份公布了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这一改革。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全面推进,标志着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张占斌告诉记者,目前各省试验的省管县有两种含义,“一种是财政意义上的省管县,由省直接对县编制预算,在收入划分上,也由省对县直接划分。另外一种是行政管理体制上的省管县,市与县是平级的,不存在隶属关系,不仅在财政体制上,在人事权、审批权等事关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管理权,都由省直接跟县打交道。”

  张占斌进而指出,“进行省管县试验的一些地区,虽然都是省管县,但程度却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比较纯粹的省管县,有的则只是名义上的省管县。海南实行的省管县,则比较纯粹,早在20多年前就已经率先到位。海南不只是财政意义上的省管,从行政管理以及对其他各个部门的管理上,都是省与县直接发生关系的。这种模式,最有生命力。”

  张占斌向记者阐述了他对省管县改革发展的设想,“财政首先省管,是因为政府治理的问题很多都要落实在财力以及事权上。就全国来看,随着财政省管范围不断扩大,可以考虑进一步下放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权力,不断增强县级政府的自主权,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实现行政体制的省直管县。财政省管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行政省管,是市县分置,彻底减少一个行政层级,更加纯粹意义上的省直管县。海南模式将对内陆改革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也希望海南模式不断丰富和发展”。(记者魏如松)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