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将牵头负责“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国家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和“实施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3件民生实事的具体实施。根据实施方案,将对14个贫困区县的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每生每年补助800元,还将对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8000元以内的学费进行全额补助。
实施方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级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在巫山、巫溪等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中,在除区县城区以外的农村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园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25.6万余名儿童,参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标准每生每天补贴4元,全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补贴800元,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一定比例合理分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其他区县,可因地制宜,自主开展试点。
2017年秋季学期,重庆14个国家级贫困区县共有幼儿园2295所,在园幼儿约35.2万人,其中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幼儿园共1509所,在园幼儿25.6万人。重庆此前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精准扶贫、务实惠民、增进健康体质等方面都收到了较好效果,但单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难以实现增强儿童体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改善民生水平、促成全面小康的民生发展新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要求,以及重庆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重庆市教委在借鉴贵州省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了上述实施方案。根据上述实施方案,主城各区到2018年底还将新增公办幼儿园332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所,新增学位1.9万个。届时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占比将超过30%,普惠率超过60%。(光明融媒记者李宏、张国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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