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理事长 李剑阁
新时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变革的时代、催人奋进的时代。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未来三十年中国发展的宏伟蓝图。乡村振兴战略将重塑乡村面貌,对于一个有7亿人口的农村大国意义重大。中国乡村全面振兴之际,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时。
金融和实体经济互为表里,共生共荣。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金融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实体经济深入发展也呼唤金融深化改革,提供更高水平更精准的服务。经过四十年改革开放,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增加不少,但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没有根本解决,尤其是长期信贷供给明显不足,影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呼唤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王震江博士所著的《中国农村土地银行研究——历史制度分析的视角》一书提出的中国农村土地银行建设方案刚好回应了新时代的要求,这本书的出版,可谓适逢其时。
一、农村土地银行是从事农地抵押(再)融资服务的银行
土地银行是一种舶来品,真正意义上专业化的土地银行在西方有200多年的历史。尽管中国土地金融思想源远流长,但土地银行对国人而言,还是一个新事物。
说到土地银行,很多人会联想到近几年一些地方出现的从事农地“借存”的农地流转中介机构。这种机构在台湾以至欧美国家也有存在,对开展土地银行业务很有帮助,但它本身不从事资金融通活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银行。
本书从历史制度分析的视角,系统考察了国内外土地银行制度历史变迁,指出土地银行是农业市场化、土地金融化的产物。土地银行作为农地金融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基于农业生产特殊性而作出的一种特殊信用制度安排。由于土地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都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就需要在投资者得到收入前,给以某种财务上的支持。信贷成为土地充分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
正如土地经济学奠基人T.伊利所言,“假使我们从来不曾为土地利用者提供信贷的话,我们一定还处于封建时代” 。农村土地银行以农地(包括附着物)作抵押,向农业经营者发放中长期贷款,然后以农地抵押贷款为质押资产,通过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银行资金。因此,土地银行不仅是提供中长期融资服务的银行,更重要的,它还是从事农地证券化、开展再融资服务的专业化银行。农地资产证券化是土地银行运转的关键一环,这一环若不能顺利进行,土地银行运转将难以为继。
二、建立中国农村土地银行是时势所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城乡二元结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
首先,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是破解农村金融难题、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的需要。本书作者通过大量调研发现,当前农村金融中存在两个明显问题:一是农村金融抵押担保物不足,主要是农地无法作为有效抵押物,银行不给贷;二是农村信息不对称,银行不敢贷。问题的背后,是因为当前中国的农村金融机构(除农发行外),基本都是清一色的商业银行,运营模式高度同质化,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严重不匹配。商业银行闹“资产荒”,有钱无处贷;大量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急需融资却得不到满足,尤其是中长期贷款严重不足。
本书作者总结欧美、印度等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经验,认为金融机构的设置根本上取决于金融功能的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本书倡导的土地银行是一种合作社为基础的银行,它的建立有利于培育和发展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克服农村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又能破除农村抵押物不足难题,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其次,建立中国农村土地银行是解决农业农村现代化中长期信贷供给不足的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大量建设资金,尤其是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教育及医疗健康事业,农业机械化、科技化、规模化等,都迫切需要中长期信用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也是中长期贷款的主要需求者。
作者通过对5省1568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信贷供需数据分析发现,当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满足度不高(仅55%),75%以上的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获得贷款的期限较短,平均贷款期限1.37年。76%的新型经营主体有农地抵押融资意愿,但能获得农地抵押贷款的经营者不多;农地抵押贷款期限平均8.48年,明显高于普通贷款期限。如果可用于抵押融资的农地比重从目前的60%提高到80%,农地抵押折率从目前的50%提高到60%,且农地附着物价值也可算在抵押价值内的话,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基本上都可以得到满足。
第三,建立农村土地银行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创新,促进中国金融深化。农村土地银行本身是一种金融创新的产物,它充分契合了农业农村的特点,在筹资方式、抵押形式、贷款发放及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都有独特的设计,从而跳出了商业银行传统的运营模式,是农村金融新的生长点。
同时,健全的土地银行制度是一套完整的体系,正如作者在书中提出的“一拖三”土地银行系统那样,通过农地抵押贷款债券发行以及二级市场(资产证券化)建设将壮大债券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良性互动,通过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可联通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农村土地银行的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同时将大大提高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最后,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是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城乡差距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土地是农村最主要的资源。据测算,2012年农村土地资产88.8万亿元,约占农村净资产的70%。设立农村土地银行,可以通过金融纽带把社会资金、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及管理引入农村,盘活农村巨量的沉睡资产。这不仅有利于农民增收、城乡发展一体化,也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土地、资金、技术、劳动)优化配置、整个社会福利水平提高。
三、建立中国农村土地银行需要精细化设计
土地银行作为一种特殊的银行、更高形态的专业化银行,需要系统地周密设计。建立土地银行既要广泛借鉴境外成熟经验,又要立足特殊国情,切合实际需要。在方案设计上,既要有国际前瞻性,又要有现实可操作性。
本书研究提出的农村土地银行制度设计正是这样一种尝试。它为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了有益探索。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多、人均耕地少的大国,如何开展农村土地银行业务,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还有很多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需要解决。现在有看法认为,土地是农民最后的生活保障,是农村和全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不能允许土地流转和土地质押。这种观点看上去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实际上是推卸了改善农民生活、改变农民命运的社会责任,将农民身份终身制和世袭制,从而固化了阶层结构,阻碍了社会进步。
所以,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改革现行土地制度。这是时代要求,大势所趋。当然,发展农村土地银行应该按照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业务领域上,初期应以长期抵押融资服务为主,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推进,再根据形势需要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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