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国家战略背景下,农村电商是当下多元化的扶贫方式之一。农村电商的发展为凉山彝区农业、旅游、交通等各项事业注入新动能,成为助推凉山彝区精准扶贫的产业载体,带动了农户增收和产品增值,为凉山彝区的脱贫、减贫提供了新路径,让彝区农户充分享受到电商扶贫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农村电商成为凉山彝区助推精准扶贫的产业载体
凉山彝区位于我国深度贫困的“三区三州”,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发生率高、脱贫攻坚任务重。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着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电商实现了与一二三产业的无缝对接,促进了彝区交通路网、信息技术的完善
过去,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的土豆、花椒等农特产品由于信息闭塞、销售渠道单一,始终难以走出大山。当农村电商助力扶贫攻坚的号角在彝区土地上吹响后,当地农户纷纷加入到农村电商的队伍中。一方面,电商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倒逼当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彝区信息路网、交通的畅通;另一方面,基础设施、交通路网的改善,加快了淘宝、苏宁易购、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与地方电商平台的融合,实现了联合发力,为凉山州农特产品出山插上了翅膀。如金阳县青花椒借助当地阿斯牛牛电商平台与淘宝、京东等第三方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联动销售模式,使销售额达到了几百万公斤,让彝区农户看到了希望。在大户能人的带动下,几百户村民纷纷参与种植,初步实现了一店带多户、一店带全村的局面。如今,金阳县的青花椒成为“一县一特”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二)网红农户、权威代言人等销售模式帮助彝区农业实现提质增效
凉山州盐源县盛产苹果,但限于传统售卖模式,销售一直无法打开局面。从2015年起,盐源县引入电商销售渠道,到2017年,仅淘宝店铺就有2200余个,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了2亿多元。值得一提的是,当地的网红诺苏妹阿呷在苹果园做网络直播,将苹果的栽种、生长、成熟过程进行直播,让购买者吃得放心、吃得开心,全国各地的苹果订单通过互联网纷至沓来。如今,盐源县有近2000个农户参与到网红销售大潮中,“网红经济”已成为农村电商触网营销的新模式,助力彝区农户分享电商产业链带来的农特产品附加值。
(三)各电商平台联合发力的运营机制助力彝区农户走出信息洼地
受高寒气候的影响,布拖县的土豆呈乌黑色,当地人称之为“乌洋芋”,享有“凉山马铃薯极品”的称号,在凉山家喻户晓。布拖县美撒乡莫此村合作社与京东电商合作,形成了乌洋芋线上线下销售模式,让当地的彝族贫困户借助互联网直接对接市场。外地客户如果购买乌洋芋需预约下单,这样农户可以及时掌握订单情况和定价权。乌洋芋的售价一般在每公斤4至6元,借助京东电商平台的有效推介后,乌洋芋的价格节节攀升,达到了每公斤售价14至16元,而且卖得不错。各电商平台联合发力为凉山彝区脱贫、减贫开辟了新路径。
(四)电商模式为彝区精准脱贫提供了智力支持
政府引导、农户参与、校企合作、共学共享的电商模式,为凉山彝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精准脱贫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目前,凉山的西昌、盐源、会理、德昌、冕宁、雷波已建成一市五县的服务中心、25个乡镇服务站、25个村级服务点,盐源县、雷波县被评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凉山州建成了点面结合的电商扶贫攻坚工作站。首先,在政府引领下,建立电商扶贫专区,把当地的农特产品及彝族工艺品推介到全国;其次,在商务局的支持下,建立电商扶贫小店平台系统,用一站式的模式帮助彝区农户开店,上传、推广、销售农特产品和传统手工艺品等,解决全州贫困乡镇农特产品上行难的问题;最后,在政府引导下,达成校企合作模式,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五)“消费扶贫”的电商模式为彝区精准脱贫提供了新思路。
2016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消费扶贫”,即在人人皆需消费的理念下,调动广大社会力量,激发公众的责任感,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同时,扶贫又要遵循市场规律,转变贫困群众的等靠要思想,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其脱贫的内生动力。如凉山彝区用“消费扶贫”的电商模式,助力雷波县用“以购代捐”的方式推介当地彝族乡的脐橙,销售脐橙所得全部用于彝族乡的建设与发展,切实地帮助当地贫困户打通脐橙销路,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凉山彝区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主体的观念与意识较为陈旧
在凉山,羞于经商的观念根深蒂固,即使是传统的销售模式都未被当地群众完全接受,新型电商销售模式对不少群众来说更是陌生,因而难以推广。一方面,地处凉山彝区腹地的布拖、美姑、金阳等地,由于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交通路网时常不能保持畅通,导致生鲜产品积压腐烂,造成滞销的局面。再加之地方电商平台对农业知识的讲授与传播大都使用汉语,使汉语基础不好的彝族农户积极性不高,最终还是选择传统的销售方式,他们用电瓶车把自家的土豆运往县城或离县城不远的乡镇销售,导致农特产品的成交量低、售价不高。另一方面,彝族农户销售的熏制产品大都是在家庭作坊中制作的,没有统一的标识和质量认证,无法借助电商的线上平台统一销售。
(二)电子商业园、孵化基地、电商销售网点产业配套滞后
凉山彝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完善,网络普及率不高,导致已设立的电子商业园、产业园、孵化基地无法常规运作,入驻的商家不多;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受限,农产品运输困难,使电商销售点的农产品收购不力,收购的产品品种单一、不齐全,导致电商销售点无人问津。特别是乡村一级的服务站、服务点,无法向农民提供策划、农业产业培训、美工等服务,使乡村一级的电商服务点很不景气。再者,农村电子商业园缺乏与电商巨头企业、高校的联动合作,呈现出单打独斗的局面,使产业园无法发展壮大。
(三)电商人才匮乏,物流配送成本高
凉山属于深度贫困地区,生活条件艰苦,导致“外地人才难引进,本地人才往外走”的尴尬局面。一方面,在封闭的乡村社区,彝族青壮年男女纷纷离开家园,到外地谋生打工,村子只留下老人、儿童看护。电商培训在“空心村”无从下手,导致电商人才匮乏。另一方面,由于凉山地理条件的限制,一旦遇上雪雨天,山体滑坡导致交通路网中断,使农村“最后一公里”配送困难,且物流配送成本一般比城市高出5至6倍以上,农户的农产品也不能及时送到消费者手中,滞留的农产品影响了其新鲜度,电商的盈利空间大大被压缩。
■以农村电商为载体促进凉山彝区农村减贫、脱贫的对策建议
虽然农村电商在市场空间遭遇许多现实瓶颈,但不能抹杀电商给凉山彝区带来的良好效益。在精准脱贫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国家应在有关政策上细化、量化,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推动电商扶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开创电商扶贫的新局面。
(一)政策层面的建议
用政策引领电商发展需在三方面发力:第一,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人才引进上给予电商优惠政策。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对电商企业在税收上给予支持,整合各项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电子商务的精准扶贫工作。第二,帮补政策。安排专项资金补贴物流的发展,帮扶开展电商商务培训,改善电商办公环境,加强电商的宣传工作等;对网上促销本地农特产品的平台,依据平台的交易额多少,实行奖补政策。第三,扶持政策。扶持地方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电商企业,对其面向农村的物流要实行减免、补贴等政策。扶持物流企业在农村设立具有当地特色的快递配送站、配送门店、代办点等。第四,监管政策。整合各个行政部门资源,对电商企业的网络交易、服务信用档案的真实性以及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农村电商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和可追溯体系。
(二)措施层面的建议
发挥政府的主导职能。首先,要完善电商的信息流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物流服务业,支持物流企业在乡村设立快递服务网点,开展农产品集中收购、监测、配送服务;其次,要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娴熟,不仅有专家,还有农村青年,甚至政府人员都参与其中的懂农业、知农民、爱农村的电商队伍;最后,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做好彝汉双语电商知识的宣传工作,让彝区农民参与到电子商务事业中,为电子产业园区、电商孵化基地服务。
发挥电商的主体能动性。其一,农村电商立足于彝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与旅游、民俗、文化等产业相结合,形成强大的聚合力,促进农村电商形成良好的生态空间。其二,要培育彝区农村电商的品牌意识,注重品牌文化、品牌故事的打造。彝区农特产品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等特点,是独一无二的。彝区农村电商要树立民族品牌意识,通过品牌引领消费,占领市场资源,从而提升电商的规模和效益。其三,电商企业要引领彝区农民对接市场,及时了解市场信息,促进农特产品增值,助力彝区农户在电商产业中获益。
(三)保障层面的建议
第一,政策扶持,保障电商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凉山彝区应对电商扶贫工作出台一系列优惠、奖补、扶持等政策,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和强大合力。如引导金融机构对电商服务平台予以扶持,实现金融机构资金的优势与电子商务信用数据的优势互补,采取降低信贷准入门槛、减少审批环节等措施,为电商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第二,技术指导,保障电商业务水平的提升。一是引进一批高素质、有经验、懂管理兼通彝汉双语的电商人才,并加强电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充分发挥移动、电信、邮政等企事业的先进技术,为电商企业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实现前、中、后端交易平台的对接,保障电商网络销售的正常运行。依托前端的阿里巴巴、苏宁、京东等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与中端的市县电子商业产业园、电子孵化园,以及后端的村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相对接,实现农业现代化转型,为当地的农特产品走出大山、走向市场提供多方联动的销售渠道。
第四,完善机制,保障电商主体及电商网络良性循环。其一,进一步加强电商网络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商标侵权等,建立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督促电商平台的经营者维护平台交易的安全性,保障农户和消费者的权益,实现电子商务网络良性运行。其二,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特产品的安全监督机制,做到农特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本文系2019年度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彝学研究中心项目“电子商务助推凉山彝区精准扶贫工作”(项目编号:YXJDY1814)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闫若之)[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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