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泰隆集团时,再次听到隆隆的机器声传来,工人们低头操作着手中的仪器。想起一年前,该集团总经理殷爱国为假冒注册商标一事愁眉不展的情景时,回访的检察官们欣慰地笑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位于江苏省泰兴市的泰隆集团是当地有名的民营企业,也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泰隆电动滚筒的商标受国家驰名商标的保护。2017年2月,泰兴市检察院在梳理近年来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发现,某小作坊未经许可,在其商品上使用泰隆集团的商标。由于质量不过关,造成泰隆集团商誉受损,企业生产一度受到影响,停产整顿,造成经济损失27万余元。
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该院立即向泰隆集团发出了检察建议。针对现有的产品及计划投产的“机器人减速机”等产品,建议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审核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进管理方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泰兴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护航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检察院的新命题。”泰兴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彬介绍,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017年5月,该院分别在黄桥检察室、虹桥检察室和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三处集中地设立民营经济维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通过定期走访,深入生产一线,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企业法律需求,针对非公企业发展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为企业提出详细的防范建议。
据统计,2017年以来,泰兴市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积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共办理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1件38人,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件1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7件26人,帮助企业追回损失近30万元。结合“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走访民营企业35家,提供法律服务12次,开展法律宣讲12次,收集意见建议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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