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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1-24 09:19

债务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该债权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的房地产(抵押面积13,156.58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2259.57平方米)进行抵押担保。(债权相关情况可到中国华融网站查询)。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拥有的北京嘉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处置。截至2018年3月20日,该债权本金200,480,000.00元,利息47,121,244.80元。(标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2018年3月20日后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及其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债务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该债权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的房地产(抵押面积13,156.58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2259.57平方米)进行抵押担保。(债权相关情况可到中国华融网站查询)。

  我方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我方已于2018年10月9日分别在《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华融官网刊登资产处置公告,并于2018年11月13日分别在《中国经济导报》和中国华融官网刊登公开竞价公告。在公告期内仅有一名投资者有意参与公开竞价并按照公开竞价相关规则报名。该名投资者于2018年11月20日参与标的债权的公开竞价活动并对标的债权出价。由于只有上述一名投资者竞价,现我方根据有关规定补登本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有意参与公开竞价可在本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方要求交纳保证金。若此公告期内无其他投资者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方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我方将在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后,与上述于2018年11月20日参与标的债权公开竞价并出价的意向投资者成交。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

  竞买人要求:

  1、信誉良好,具备资金实力,可承担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与本次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存在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3、凡有意参与公开竞价的意向竞买方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向我方领取《公开竞价须知及程序》等竞价材料,了解竞价规则等竞价相关要求。请意向竞买方务必仔细阅读竞价相关文件及要求。

  4、接受转让方债权转让相关协议的所有内容,相关协议详细内容请提前向我方索取。

  5、有意参与公开竞价应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有意参与公开竞价的意向竞买方请务必于公告期内将保证金6000万元划入我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参与公开竞价即视为接受我方的竞价规则及债权转让协议的所有内容,并应按照我方要求按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在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5780938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10-57809365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院邮编:10003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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