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创板全细则落地!将给互联网企业带来哪些改变?)
科创板终于尘埃落定。
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和上交所一连发布9个文件,包括《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三份部门文件和6份上交所规则与征求意见稿。随即科创板的关键词:注册制、门槛50万、涨跌幅20%、单笔申报200股、退市从严等信息就备受关注。
尤其是允许未盈利、存在未弥补亏损企业上市这一点,科创板明显增强了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大家纷纷猜测科创板可能定位在“淡化盈利性+创新高标准”,服务对象将重点落在例如今日头条、蚂蚁金服等优质“独角兽”上。
在华泰联合投行委员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劳阿毛看来,创新版主要关注企业成长性和科技含量,也有严格的保荐程序和保荐机构的跟投机制,对企业的总体规范、盈利能力尤其是成长性有更高的要求。所以,对科创板必然会有更乐观的期待和预判。
一、科创板有哪些门槛?包容性备受瞩目
1、偏爱高新技术产业
《实施意见》指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上市秉承“包容性原则”,试点注册制
考虑到科创企业有其自身成长路径和发展规律,在入市条件方面引入“市值”等指标,制定5套差异化上市指标,允许非盈利优质企业和同股不同权的红筹企业上市。同时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企业上市由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
3、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
程序方面,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退市程序更为简明、清晰。
3、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
对于市场关注的投资门槛,意见稿中指出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另外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
4、退市从严
明确上市公司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授权交易所制定能够反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组合退市指标;授权交易所在现有交易类退市指标基础上增加市值类退市指标;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交易所可以终止其股票上市。
二、利于互联网公司国内上市
“科创板的制度安排无疑会有利于互联网公司选择国内上市,这也是科创板设立很重要的初衷。” 劳阿毛表示,若后续科创板在估值、交易活跃度和融资便利性具有竞争力,A股很大可能会成为互联网企业上市地的首选。
他讲到,其实企业选择上市地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综合,之前互联网公司选择境外上市主要原因是因为国内上市条件不太适合互联网公司,尤其对于持续盈利的要求,所以在初创期的互联网公司采用的就是境外上市的架构安排,某种程度上也是无奈之举。但在此制度下,互联网企业的早期架构安排及融资的实现都可以按照国内上市来设计,另外,在国内上市对于互联网企业在境内知名度的提升和业务开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在去年11月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后,这一话题就已经引发了互联网创业者的关注。
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现场曾表示,在上交所将开通科创板,并且开始试点注册制,小米作为一个科技创新企业,为这个政策深深感到高兴,这样的话,将会有更多科技创新企业能够成功上市。
搜狗CEO王小川更是表示,这样真正能够把这种二级市场走成一种政府在里面主导的一个交易规则,而变成是更加一个这种公平透明的平台,做成了是“巨大的一个胜利”。
从科创板可能定位在“淡化盈利性+创新高标准”后,业界另一猜测即是科创板服务对象将重点落在国内一系列优质“独角兽”上。
劳阿毛承认,从科创板的设立初衷和披露的制度标准而言,这种理解基本是正确的。“我认为科创板对于扶持科创企业的发展,尤其进一步活跃互联网等新经济的创业、创新和投融资都有积极意义。另外,在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方面也会有积极的探索,这对科创板乃至A股市场的制度改革和市场化进程,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三、是否对新三板造成了冲击?
在科创板全细则出台之后,资本市场马上发出了一种声音,这让新三板情何以堪?
在劳阿毛看来,科创板与新三板的创新层还有有本质区别的,科创板是公开交易的证券市场,而新三板本质上是具有一定融资和交易功能的私募股权市场。创新版主要关注企业成长性和科技含量,也有严格的保荐程序和保荐机构的跟投机制,对企业的总体规范、盈利能力尤其是成长性有更高的要求。综合而言,科创板的门槛或许不在监管而在于市场,对于科创板个人还是持十分乐观的态度。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向网易科技记者详细解答了两者的差异。
在交易制度上,科创板遵循的是竞价交易制度,一般交易者也可以进来交易,但是新三板大部分是协议转让这种交易为主的模式,一个相当于是大众市场,另一个针对的是机构为主。“如果韭菜少的话肯定不利于收割,机构相对是很理性的,新三板市场比较冷淡,其实它本来也应该是这样的,如果很火爆的话大量散户很容易被收割掉,理性参与是合理的。”
另外是投资者50万的门槛,苏培科认为一系列门槛的设定是很有必要的。“科创板波动性其实是较大的,这种管制下才不会出现大投资者把价格抬高,然后诱导韭菜去接盘的模式,大家都不希望科创板变成这种状况。”
当2.0或者3.0出现后,所有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了一个新的板块,其他板块自然而然会受到冲击。
“目前,新三板创新层其实并没有那么活跃,和主板市场作比较还是有很大差异,创新层的一些企业可能也不是大家都认可的质量和标的,公司体量不大,甚至还有一些公司水分也很大。” 苏培科说。
他认为,设计不同板块的时候一定要想好差异化、市场化,要让它们适合不同层次的交易,这样以前的板块也不会被废掉或是伤害,之后的板块才不会重蹈覆辙。
四、严惩造假是前提
洪泰基金创始人、洪泰资本控股董事长盛希泰昨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实行注册制着重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导向;允许未盈利,存在未弥补亏损企业上市;科创板新股发行价格不做限制,尊重市场化定价;强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主体责任;突破原有涨跌停制度安排,前五个交易日不设张跌停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至20%的涨跌停幅度;对应当退市的企业直接终止上市……
盛希泰表示,为以上政策点赞,在此前也曾多次呼吁“搞好科创板有两个前提,第一,充分的信息披露;第二,对造假的发行人主体(即上市公司)严刑峻法”、“寻找真正代表未来的企业,我们需要转变思维,尤其监管要转变以‘净利润’这种单一盈利指标审视企业的做法……”特别是在针对发行人的法律责任方面,首要对象是对造假的发行人主体,即上市公司和实控人严刑峻法。
对此,劳阿毛认为,上市公司关系到众多公众投资者利益,对于造假进行严格的惩罚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程序上应该是事后惩罚而不是事前的防微杜渐,事前的防范措施效果不好,同时会让很多合规的好人举步维艰,尽管能够有利于监管者免责,但是对市场运行效率会有负面影响,让好人自证清白是很麻烦的事,也不符合现在法制精神,也有悖于市场规律。
苏培科谈到,如果出现欺诈,怎么去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重中之重,必须要有适当的诉讼制度等机制进行保护,A股市场退市难已经成为了核心痛点,科创板的相关的制度一定要进一步的去完善。“注册制为何更加新进一些?就是公司要接受市场的质询,充分的信息披露的市场环境,把问题暴露出在阳光之下,坏的公司自然收缩。”
在中国整体证券监管理念和环境中,科创板的注册制和市场化是否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会不会走样?合规监管追求的公平和市场化效率之间是否能够很好的平衡?劳阿毛称,这些都是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某种程度上也是个博弈和平衡的过程。
盛希泰也曾公开对媒体谈到,这样新制度和国家现实运行结合的过程肯定会有波动,后面的执行尺度和调整都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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