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引法治建设
□徐 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法治作为发展的可靠保障,更应深入践行上述五大发展理念,从而进一步加快法治建设进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增强法治建设动力。法治建设是一项开创性工程,法治与改革如鸟之双翼和车之两轮,既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又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而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因此,法治建设需要创新发展,以获得强劲的动力。要创新理论,冲破制约法治发展的思想壁垒,推动法治进入新境界;要创新制度,突破束缚法治发展的体制藩篱,推动法治打开新空间;要创新思维,打破阻滞法治发展的模式禁锢,推动法治迈上新平台。要积极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化体系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路径,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践行协调发展理念,增强法治建设合力。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而且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法治建设需要协调发展,以获得强实的合力。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造完善法治体系;要统筹推进城乡和区域法治协调发展,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共同发展构筑统一法治平台;要整体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法治协调发展,为“四个全面”提供可靠法治保障。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法治建设内力。法治建设是一项生态性工程,既要建设生态法治,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又要建立法治生态,以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因此,法治建设需要绿色发展,以获得强健的内力。要深入推进生态法治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大力加强法治生态建设,坚持法治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让法治成长和发展从道德根系、文明水源和文化土壤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健康养分。
践行开放发展理念,增强法治建设活力。法治建设是一项互通性工程,同国际法治发展密不可分,与世界法治进程紧紧相连,不可闭关自守而应主动融入其中。因此,法治建设需要开放发展,以获得强盛的活力。要务实推进法治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相互吸收借鉴对方法治建设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共同研究探索解决法治建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达到互利共赢。要切实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国情、接轨国际的涉外法治体系,为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竞争力和构建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重要的法治支撑。
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增强法治建设魅力。法治建设是一项普惠性工程,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因此,法治建设需要共享发展,以获得强大的魅力。要按照人人参与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法治建设主力军作用。要按照人人享有的要求,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民生法治建设,着力增进人民福祉,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作者系高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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