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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 平安襄阳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04 10:51

  【襄阳政府网消息】法者,治之端也。举凡改革、发展、稳定,无不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

  在襄阳,法治二字如何落实?以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为目标,襄阳一骑绝尘踏上了法治新征程。

  全省第一个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第一个在网上公布市、县权力清单;全省第一个出台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连续两年在全省依法治省考核中位列第一……

  斩劲浪,破激流。

  法治襄阳犹如一艘巨舰,护航襄阳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的征途。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法治大氛围

  抓法治就是抓发展,这是襄阳在发展中悟出的真理。而要抓住法治的龙头,就要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3年7月,襄阳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指出,要把法治建设统一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竞进提质、转型增效”的实践中,为“法治湖北”建设制度创新做出探索和示范。

  方向一旦指明,发力便事半功倍。

  这一年,襄阳依据140多部法律法规和改革发展制定了《法治城市总体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把襄阳建成依法行政示范区、公正司法满意区、社会管理创新区、全民守法和谐区,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法治城市。

  这一年,《襄阳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评审,38项任务、120项指标、387个支撑项目各有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市、县权力清单正式上网,69个市直部门的13大类4668项行政权力、执行程序、监督电话公布。

  这一年,襄阳市委决策规则、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律师合法性审查成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前置条件。

  长虹路,襄阳城区交通咽喉,也是最大的堵点。3000份来自市民的问卷,推动了政府对这条交通动脉的全面整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评审,律师全程参与,政府最后决策。依法治理,成了这条景观大道上的又一景。

  高新区长虹北路一块600亩的城市绿地,房地产开发商对它垂涎三尺,肯出每亩地500万元的高价。但政府不松口,“城市规划定下来之后,不准轻易改变”。如今,600亩“黄金土地”上建起一座水清花红的市民公园。

  法治能力和法治建设情况被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同布置、同考核。

  依法执政、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细化为200多个指标,权重加大到70%,逐项考核。

  法治就像一根无声的“指挥棒”,指引襄阳踏歌前行。

  用诚信铸造法治高塔,筑起信任“大基调”

  让群众尊法守法,首先要让他们信法。信任从哪里来?从政府依法治市的行动中来。

  襄阳以抓根本、抓体系、抓基础、抓队伍为切入点,夯实着依法治理的思想基础。

  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未按期交房,数十户购房者打横幅群访。怎么办?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依法办事。在房管局的鼓励和支持下,群众拿起法律武器解决纠纷,最终使这起襄阳房地产业最大、最复杂的债务纠纷案进入司法程序。

  樊城区“两改两迁”,很多人捏了一把汗。但有了法律的准绳,“城市工作第一难”也平稳推进:14238户居民的房屋征收没出现一起严重冲突事件、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案件。

  要让法治城市创建赢得民心,还必须让基层群众懂法、知法、会用法。

  围绕“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体系,襄阳建立起市、县、镇三级法治化信访平台。300名律师逢周四进社区、轮流进驻“12345政府服务热线”,在线受理群众投诉,免费帮困难群众打官司。

  市中级人民法院4万多份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敞开大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求得公平、公正。

  实施法律服务均等化工程,所有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所有乡镇(街道)建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所有村(社区)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在珠三角等地区建立了8个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站,充分供给法律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机制,成立医调委等8个专业化调解组织,把各类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治理轨道,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如今的襄阳,“法治”看得见,也摸得着。

  用法治支撑改革之基,形成发展“大气场”

  改革进入深水区,满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襄阳也不例外。在这个非常时期,法治就是定盘星,让前行的脚步不偏不倚。

  过去,由于个别部门授权不到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了“业务转发站”。群众办事要多跑腿,办事效率也低。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这一原则,襄阳以“政府授权、部门委托”方式,将市发改委、经信委等26个市直部门紧握的64项涉企行政审批权、100多项市场监管权、综合执法权全部下放到高新区,形成“一枚公章审批、一支队伍执法、一个部门监管”的行政审批新机制。审批权套上了法治的“笼头”,襄阳行政审批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与很多农民的抵押需求不相符。于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

  在这一节点,襄阳大胆探索着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为国家立法探路:选择谷城县作为试点,出台《农房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在县房产局进行他项权证登记后,就可到谷城农商行办理抵押贷款。

  号声一响鼓点隆。如今的襄阳,金融创新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林权制度改革、生态补偿制度、社会治理机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

  法治保障着改革,改革完善着法治。襄阳的法治进行曲,激昂而雄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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