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网讯(记者 刘舒艺)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截止2016年4月30日,南充共查获酒驾(含醉驾)14871起,其中,201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共查获酒后驾驶279起;2012年共查获酒后驾驶966起;2013年共查获酒后驾驶1445起;2014年共查获酒后驾驶2298起;2015年共查获酒后驾驶7073起;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共查获酒后驾驶2810起。
数据显示,南充全市查获酒后驾驶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此,南充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交警部门把整治作为长期交通秩序管理的重点工作,以严格的管控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其次是由于驾驶人和车辆数量成倍增加。
另外,近5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逐年下降。自开展“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车辆大幅增加,亲朋好友聚餐、交际应酬,酒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李德双介绍,南充酒驾行为主要分布地域在城市餐饮娱乐集中区域,主要道路分布在城市主干道(包括桥梁和隧道)、次干道。酒驾行为分布的时间:夏季一般为夜间11时至凌晨2时,冬季一般为夜间9时至深夜12时,午间一般为中午1时到下午3时,餐饮类酒驾时段为晚上8时至10时,娱乐类酒驾高发时间为晚上10时至凌晨2时。
通过高强度治理,酒驾行为规律特点也发生了变化,其中,餐饮娱乐集中区域向城市外围和郊区餐饮分散,城市道路向乡镇道路和农家乐道路变化,城市主干道向支路和小街小巷变化,夜间向深夜和白天午间变化。
“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员都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李德双说,为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的道路环境。(编辑:魏豪成)
延伸阅读
根据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醉驾入刑”以来,南充涉及酒驾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情况如下:
2010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25起,死亡11人,伤26人;
2011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20起,死亡11人,受伤29人;
2012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6起,死亡11人,受伤18人;
2013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2起,死亡7人,受伤13人;
2014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5起,死亡10人,受伤22人;
2015年涉及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4起,死亡5人,受伤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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