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扶贫开发工作,嘉祥县司法局以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治扶贫建设,为做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县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贫困人口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基本实现贫困人口的法治脱贫。一是实施法治精准扶贫,注意区分贫困人口的不同法律需求和需求的不同层次,明确工作重点和实施次序,提高法治扶贫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是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强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注重相互配合,实现协调联动,统筹推进。三是积极挖掘并大力宣传法治扶贫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有效促进系统内扶贫工作的稳步推进。四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所联系贫困户全部入户进行细致摸查登记,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量身定制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举全系统之力,以集群协同作战的扶贫工作模式,助力帮扶村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五是全面贯彻《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号),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把更多贫困人口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完善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社会救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站点,采取设立流动工作站、流动服务车等形式,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六是深度推进法律进乡村,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每年对贫困村的法治宣传到户率达到100%。全县所有司法所至少每半年组织到本辖区贫困村进行一次集中法治宣传。七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帮助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落实社会帮扶、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等政策,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更好地融入社会。主动融入贫困村平安创建工作,对贫困户家庭狱内服刑人员实现亲情帮教,对社区服刑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和人文关怀双到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积极探索组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帮教,共同做好“两类”人员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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