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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府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坚持“政府主导、城乡一体、服务均等、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全市基本形成以“法律管家”为特色,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相关报道详见本报16日2版)
“法治梦”不仅是法律人的梦想,更是每一位普通老百姓对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美好期待。“法律管家”的设置,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私人定制”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其覆盖城乡的普及,对于改变农村地区法律意识较弱、法律观念淡薄的现状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也期待,借助纵到边横到底的“法律管家”,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法治观念,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惠及每个人的“法治梦”更易落地。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治社会对公正司法提出的基本要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讲话,并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蓝图。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提上议程,清晰地规划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路径。要将这一宏伟蓝图变为现实,有形的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固然重要,无形的法律意识的培育和法治环境的营造也不可或缺,而“法律管家”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很好突破口。
不仅在城市社区,在广大农村地区,也将法律管家设为一种“标配”,他们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不间断的法制宣传,改变的不仅是老百姓对法律的认识,还有依法维权观念的提高和接受法律服务的方式。不可否认,广大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目前的薄弱环节。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农村地区法律资源严重缺乏,法律人才缺失,法治环境尚未形成,这不仅给农村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不便,也严重影响着农村法治建设进程。法律管家的进驻则均衡了法律资源在城市和农村的不均分布,引导优质法律资源服务农村,用适合农村和农民实际的“私人定制”的管家式服务,打破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掣肘,打通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社区村居是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也是法治建设的“最前沿”,“法律管家”的进驻就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个村居社区,也将法治观念和选择摆在老百姓面前,而这种潜移默化的“渗透式”影响恰是“法律管家”这一举措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们也希望随着“法律管家”的普及,法治烟台的建设能尽快落地。ymg记者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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