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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法治蓝皮书发布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10-28 17:17

  原题:2015中国法治蓝皮书发布


  给中国司法透明度打分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针对全国81家法院和检察院的透明度报告,上周五(3月18日)在北京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此次的评估中均表现不俗。


  最高检在项目测评中连续4年位居第一,报告称其“不仅是检务公开的领导者,而且还是身体力行的践行者”。


  最高法院司法透明度提升明显,排名跃升至第16位,首次进入前二十强。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以下简称法院透明度报告)显示,81家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的平均分为56.52分,前五名分别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公开指数是东高西低,分数最低集中在西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成员王小梅研究员介绍说。


  《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以下简称检务透明度报告)显示,81家检察院平均分为38.95分,排名前五的分别是最高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针对司法透明,会上还同时公布了《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


  法院和检务公开突破多


  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继2011年之后开展的第五次司法透明度指数年度评估。报告显示,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去年的司法公开有较多项突破或创新。


  法院透明度报告指出,裁判文书不上网数据公开去年取得突破。广州中院按月、按年度公开了广州市两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统计,并公开了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和理由。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公开了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和理由,海南省海口中级人民法院也出现了一例。“这是一个倒向监督……哪些不公开,不公开的理由,不公开的数量都公布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典范。”王小梅评价说。


  法院透明度报告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尝试了年报公开。如珠海中院的2014年年报分为三编,涵盖了中院工作报告、司法改革、队伍建设、重大典型案件、年度大事记、基层法院情况和工作报告等方方面面,内容丰富详实。


  项目组在调研中还发现,去年法院对涉案款物的公开初现端倪。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涉案款物管理栏目,并于网站首页显要位置予以展示,按月以表格形式公开诉讼费预收、预收结算、直接结算、退费清单等案款收、结信息。事实上基层法院并不在项目组的评估范围之内,但法院透明度报告中仍然专列了此点,并认为庆元县法院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


  作为司法公开核心环节的审判和执行公开在2015年也有重大创新。法院透明度报告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电子卷宗,包括起诉书、询问笔录、开庭笔录等,“实现了从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转变”。


  个别法院公开了执行惩戒信息,例如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失信被执行人被罚款、拘留的信息,“目的是便于社会监督,倒逼法院提升执行惩戒措施的适用力度,同时也能够在社会上营造‘逃避执行必受惩戒’的氛围”。


  2015年,司法行政信息更透明,尤其法院财务信息透明度大幅提升,王小梅透露,2011年时很多法院还反对人员公开,也没有对财务公开,现在人员公开已是常态,财务公开也更加精细,比如细化到因公出差到了哪些地方,见了哪些人,取得什么样的效果等。


  广州中院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司法信息公开申请的实施办法(试行)》,成为全国首家对依申请公开司法信息予以明确规范的法院。


  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去年也颇有亮点。


  检务透明度报告称,检务微平台发展迅猛,自2014年3月检察院系统大力开展“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以来,截至2015年11月初,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博3960多个、微信2640多个、新闻客户端1500多个。


  “文书公开进步较大。”项目组成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栗燕杰介绍说,2014年只有1家省级检察院公布不起诉决定书,2015年达到20家。


  检务透明度报告称,检察院财务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较好,多数检察院公布了年度决算和预算信息及前两个年度的三公经费情况。


  新媒体直播庭审国际领先


  在互联网+大潮下,法学界也专门关注到这一趋势对司法公开的影响。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课题组发布了《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从网络及微博庭审视频直播切入》(以下简称新媒体报告)。


  新媒体报告显示,全国各地法院大多已通过不同方式开展了庭审网络直播。如广州,参与庭审网络直播的法院覆盖所有基层法院,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另有规定不公开审理的之外,其他案件都实行网上直播。


  新媒体报告指出,中国对司法公开一直持有开放的态度,庭审视频直播更是走在国际前列。“从以查询、复印和纸质载体为主的传统司法公开,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尤其是可视化的电视和网络视频直播的兴起与普及,中国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现代化程度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新媒体报告主笔支振锋说。


  课题组专门关注了近两年如火如荼的微博庭审直播的发展,自2011年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微博直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发端以来,后来公众熟知的有济南中院审理薄熙来案、北京大屯飙车案等。


  “早期微博直播庭审主要是图文直播,近两年,随着新浪微博与阿里巴巴云平台相结合推出司法云服务,微博庭审视频直播开始在全国推广开来。”新媒体报告称,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共有23个省、直辖市与新浪合作推出微博庭审直播工作,其中参加微博视频直播法院最多的前三名省份为安徽省(52家法院)、浙江省(34家法院)、福建省(30家法院)。


  新媒体报告高度肯定了微博直播案件的成效,认为直播的司法公开效果好,有助于维持法庭秩序,促进调解或和解,由法院主动而为的公开有助于直播的科学完整性和中立性。


  新媒体报告建议,未来应继续修订和完善网络及微博庭审视频直播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例如更重视法庭礼仪培训。


  “当前中国的司法公开,无论在深度、广度和现代化程度上,都正在向国际先进标准迈进,而网络或微博庭审视频直播,可能很快会实现对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公开的‘弯道超车’。”支振锋说。


  有待解决的一些问题


  在肯定司法公开成绩的同时,上述三份报告也均提出了在调研时发现的问题。


  法院透明度报告直陈,平台分散重复建设愈演愈烈。项目组在评估时发现,不少法院在门户网站上开通司法公开平台、诉讼服务网,平台之间功能交叉、叠加,政务网站与专项平台缺乏整合。“不仅增加信息公开的成本,也不利于公众快速、准确查询信息。”报告强调。


  评估还发现,法院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并不理想,例如有些法院公开的诉讼指南并未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而及时更新。


  连续两年的司法透明度报告均提到了一些司法信息有偿公开的问题,2015年评估发现,“法院公报、白皮书等司法官方信息有偿公开的现象依旧”;法院透明度报告提到,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人大、政府纷纷通过官网免费发布公报全文,“最高法院公报也进行了公开,但是很遗憾是有偿公开”。


  不过,王小梅在发布会上专门提到,值得欣喜的是,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最高法院在网上发布了执行工作白皮书。


  检务透明度报告指出,仍有一些检察院没有建立门户网站。“仍然有部分检察院无网站或网站无法打开,这是今天很难想象的问题。”栗燕杰说。此外,在法律文书的公开方面,呈现出非均衡性特征,“检务透明度在各个版块之间存在相对不平衡,表格里有一些数字比较扎眼”。


  “有一些检察院不是不想公开,是不知道怎么公开,需要上级提供明确的标准。”栗燕杰说。


  新媒体直播庭审虽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调研也发现,与2014年全国网络庭审直播8万起相比,能够在网上查询到的比例极小,而且网络庭审查询、检索不便,不利于观摩与研究。


  规则缺失的问题不仅存在于检务公开,也同样存在于庭审直播。新媒体报告指出,网络视频直播庭审随机性强,仍缺乏明确、清晰的规则,不仅导致庭审直播在有些地方时断时续,比较“任性”,不少法院也不重视对自身庭审视频直播相关信息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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