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岑雪莹报道:4月20日起,佛山等全省7个试点市将正式启动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治超,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一超四罚”。记者今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目前正在结合全省政策和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示范推广会上,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表示,此次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非现场执法的试点市包括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和茂名,7个试点市将从4月20日起启动非现场执法治超。
会议还明确,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取证标准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文书样式统一,实施“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或场所),异地协同办案。
此前我市发布的《佛山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中指出,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开展非现场执法治超试点工作是重要措施之一。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开展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工作,辖内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利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监控系统收集涉嫌超限超载车辆的原始数据及信息(包括称重数据、照片、视频资料等),定期向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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