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法宣股股长刘斌
四川新闻网眉山6月21日讯(卞美旋 郑丽霞 文/图)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路子,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在眉山市彭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作为彭山司法局法治宣传股股长的刘斌在法治宣传教育岗位上,竭尽所能,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
自1991年调入彭山区司法局工作至今,这26个年头里,他与普法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前半生的岁月留给了普法,他全部的工作贯穿了普法。
到彭山之前,他曾任甘孜州得荣县委宣传部部长,当时也正是“一五”普法之际,他参与了当时得荣县“一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讨论与制定。从当年的“十法一例”的“一五”普法到“二五”、“三五”、“四五”、“六五”和今天的“七五”普法,他贯穿了每五年一轮普法的始终,每次回忆起这些,他总会为自己成为终身普法人而感到骄傲。
“从部长当到股长,你亏不亏?”记者采访时问起刘斌,他只是微笑作答,“我只是尊重自己的选择,我的人生格言是:选择了,就走下去,决不后悔。”刘斌把人生格言融入到了党性觉悟和事业追求之中,形成了支撑他干好普法工作的原动力。
普法之路历历在目
无论是在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还是“宣传邓小平法制理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的“三五”普法,又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四五”普法到“坚持法制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的“五五”普法,过渡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六五”普法,一直到现在的“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七五”普法,他始终走在了普法第一线。
几十年来的普法工作对于彭山司法局法治宣传股股长刘斌来说是踏踏实实走过来的,他忘不掉与同事王良手拎普法书刊到乡村、进机关的一幕幕,忘不了“三五”普法时与老周车载高音啦叭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日日夜夜;忘不了“四五”普法时,蹲点宣传县工商局《错案追究责任制》试点时的各种讨论会;忘不了“五五”普法时深入中小学校升国旗讲法制时,孩子们一张张可爱的笑脸;忘不了“六五”普法规范普法档案,打造学法阵地的时时刻刻。
记得在黄丰镇普法时,一位老农拿着刘斌和同事散发的一张《果园承包合同范本》时,落泪了!原来他因没与对方签订合同,被骗柑桔一车,他缺的就是现在手上这张《合同范本》,正是这位老农的眼泪,让他们更加坚定了普法就是要把法律变成群众需要的形式及时送到群众手中。
推动宣传普法创辉煌
作为法治股股长,刘斌主动投身到贯彻落实当地“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过程中。
不断创新普法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路子,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成为刘斌的特质。
“七五”普法以来,在经他积极建议和参与策划的《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律师在“七五”普法中的作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区律师重大事项评估机制;要建立健全律师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化解各类重大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各普法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主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主动加强同律师事务所和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的联系,开展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法律“七进”,“律师与你同行”等专项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律师在依法治企中的重要作用。
普法工作任重道远,要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的彭山更是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
自“六五”普法启动以来,他们专门印制律师及法律援助中心电话,散发普法日历,普法围腰、普法雨伞等,开展特色普法。
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参与下,彭山“二五”普法荣获全国先进,“三五”、“四五”、“五五”普法连续获得全省先进区(县)、“六五”普法期间荣获“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全国先进,“法治示范”创建全国先进区(县),“六五”普法(2011—2016年)全国先进区(县),而刘斌说他作为创建这辉煌成果的普通一兵,也为普法铸就辉煌的“法治彭山”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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