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长不是“冠名”是“责任”
法治、共治是河长制追求的升级版
佛山已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江河湖库都有了“河长”。但是,“河长制”并不是“人治”,“法治”和“共治”才是河长制追求的升级版。
南海区映月湖。/通讯员供图
“河长制”既不是挂名制,也不是联系制,而是责任制。对各级河长来说,“河长制”具有一定的义务性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推行“河长制”是要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群众生活习惯方式的转变。但这不可能靠河长单干就能实现,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参与。
因此,河长在“河长制”的平台上,既比成绩,更赛作风,要开展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公开选拔,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方法,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依法管理,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所以,“法治”和“共治”才是河长制追求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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