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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报告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7-12-09 08:04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刚要(2016—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江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服务意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执行2016年底以来制定的《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试行)》《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一批关于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二)推行委托制承诺制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我局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7]12号)的工作要求,先后制定了《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委托制对接方案》、《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委托制对接方案(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后续监管方案》等组织实施方案,建立起有关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及监督机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到7个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召开了7场现场对接培训,加强对行政审批委托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在过渡期内不定期将具体办理人员前移到需要的市区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确保行政委托事项顺利衔接过渡和行政审批委托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涉及本单位的共有5个事项,其中:“市级权限范围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市级权限范围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小企业创业基地审核”为委托事项,“国家规定必须由省核准的工业、商贸流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初审”为下放管理业务事项,所有事项已按要求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7]150号),我局制定印发了《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的实施方案》,从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等7个方面对全局各科室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工作措施,要求有关业务科室按照方案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四)结合业务加强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开展现场节能监察执法。截至今年10月份,市节能监察中心已完成32家单位节能监察任务,包括配合省节能监察中心开展钢铁、建材等12家工业企业专项监察,配合市机关事务局开展5家公共机构节能监察,以及组织开展完成15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专项监察。执法过程中,市节能监察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0年修订)》以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开展节能监察均确保两人以上,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监察人员在执法中不接受礼品、礼金、礼券,不参加有碍正常执行公务活动的宴请或营业性娱乐,不利用工作之便参与私人中介项目及营销活动等。

   二是开展节能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和检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市、区2016年度节能目标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通报考核结果。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程。认真指导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项目真实性、政策性、资料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开展电机改造项目现场核查。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已完成电机能效提升7.97万千瓦,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10万千瓦)的79.75%。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江门市“十三五”时期绿色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局联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工作,发布2017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开展清洁生产政策宣贯,推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64家。

   三是有序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截至今年10月25日,我市共29家电力大用户,227家电力一般用户可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享受省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全市实现直接交易电量35亿千瓦时,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1.77亿元。

   四是积极开展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7个新建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其中5个省已批复同意,2个未具备测量条件,省不予审批。办理2个改、扩建加油站规划确认,9个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省已批复同意。

   (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由我局牵头,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通、金融、国税和地税等部门组成的宣讲团,从去年11月“民营经济十二条”出台之后,迅速组织开展宣传和贯彻工作。去年底以来,我局分别到鹤山、新会、台山、恩平、蓬江、江海及开平举办两轮超过20场专场政策宣讲会,对“民营经济十二条”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共超过3000家企业代表参加。今年9月,逐一到七个市(区)开展省“实体经济十条”第一轮政策巡回宣讲;11月份开展第二轮巡回宣讲。同时,要求各市(区)、镇街参照市的做法成立宣讲团队,编印宣传资料,并广泛使用微信、微博、网站、短信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做到“三个覆盖”,即覆盖大中小企业,覆盖企业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覆盖基层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此外,由我局牵头,联合市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建立“省实体经济十条”和“民营经济十二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机制,采取定期走访、随机抽查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区)、各部门的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早见实效,对工作不力的市(区)和部门,依法依规启动问责。

   (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宣传工作。

   以提升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群众公共安全感和对政法工作满意度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江门建设宣传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创建平安江门构建和谐社会”宣传图标,进行长期宣传;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法治在线”宣传图标,并链接到江门普法网的“法治在线”专栏,进行长期宣传。同时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加强本部门、本系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组织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全年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和非正式上访事件。

   二、工作亮点

   (一)创新实施惠企措施

   创新面向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施发放服务补贴券,将申领系统与工商部门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库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确保让广泛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政策红利。全过程均可实现网上操作,将最大限度体现公平、公正,同时也是最为直接、便捷的,既方便了小微企业,从申领服务补贴券,到选择服务项目和使用补贴券,全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公平性和普惠性。经测算,可以享受政策红利的企业达到1.2万,占全市小微企业总量的23%。截至目前已分四批次向全市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共9446家小微企业通过审核,发放金额4723万元。

   (二)推进小微双创综合试点市改革建设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将省综合改革试点与国家小微双创示范有机结合,以组建小微双创城市联盟等12项改革事项,继续深入推进省小微双创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创新活力,深化对外双创合作。一是推行“三制”改革。深化清单制,率先出台涉企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和“1+3”清单,并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政府投资项目承诺制。二是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今年2月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十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五证整合”。三是实行企业法人“邑门式”综合服务改革。在蓬江区试点实行18个部门722项行政审批事项“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并联审批”运作,企业资料精简率55%以上,平均办理时限压减52%以上。四是在全省率先启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首创小微双创指数评价体系;打造全国首个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施全国首个“以物流为核心”的海关监管模式,全国首个跨境电商关检“一机双屏双控”。五是构筑双创金字塔型培育体系。建立“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高企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发展培育体系。建立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制定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目前小微企业名录库入库达6.06万多户,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入库1798户。六是增强创新能力支撑。建成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家院士工作站、11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联盟。致力打造“环五邑大学创新经济圈”。目前已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面积2.3万平方米,累计入驻105个创业团队。七是加快双创人才集聚。成功创建“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全市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3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家。启动江门“人才岛”建设,将市区12平方公里的江心绿岛打造成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双创园。八是组建全国小微双创城市联盟。与16个示范城市共同发起组建全国小微双创城市联盟倡议。完成了联盟网站建设,注册开通微信和微博公众号,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九是深化深江合作。促成深圳市宝安区到江门实地调研,推进深圳—江门共建万亩工业园区。今年3月在深圳举办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深圳产业对接大会,现场签约20多个项目。8月举行“2017年深圳?江门招商推介会”,重点推介四大万亩园区以及新会区22个招商项目。十是落实与市外国有资本合作。与省粤科集团组建规模为40亿元的区域创新母基金,与粤财集团组建1.7亿元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邀请中铁、中电建等近30家央企与70家本地企业精准配对,与广东粤能等达成合作意向或协议。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在普法工作方面,虽然我局已明确有关学法考试要求,但因个别干部职工重视程度不够而未参加年度学法考试,今后需要改进和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已有工作制度、规章,狠抓问题清单落实到位。对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主要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并分解到分管局领导和科室进一步督促落实,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市(区)对口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对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实行日常检查制度和备案制度,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指导监督各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行使相关行政审批和管理职权,确保行政审批委托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继续加强落实节能监察执法。按照省节能工作部署,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淘汰落后设备专项监察,加强六大高耗能行业的能耗限额专项监察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督促有关企业或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以节能监察执法为手段,积极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继续依法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初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具同意意见后上报省经信委审批。同时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促进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此外,按照《广东省供用电条例》,联合供电、公安等部门,加强电力执法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五是以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和综合改革出成果为导向,扎实推进双创工作,继续强化改革工作力度、加大载体建设力度、完善小微双创生态链条、深化对外合作等,针对小微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督导,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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