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中国各地 > 中国法治 正文

城乡局水政支部积极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7-12-24 13:13

近日,城乡局水政支部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和高新区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工作实际,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梳理法定权责,规范办事流程,深度融合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双促进共提高。

深化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每月学一法”、法制讲座(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主要学法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念。此外,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工作中不断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的事项,均提请局党委会研究讨论集体决策,业务部门具体办理并接受监督。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水行政许可承诺机制和事后监管机制,出台《水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度》、《水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和送达制度》、《水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制度》、《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水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理水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促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职责权限。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出台《苏州高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技术规定(试行)》。对行政许可过程中应依据的相关法律、规范条款中的技术数据进行相应的细化,严格遵循“不增加相对人的负担、不超范围、不越权”的基本原则,规范许可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限,也使相对人在实施前就有据可依,减少了服务相对人的前期工作量,杜绝了投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和浪费。

据了解,《技术规定》使复杂的涉水法律、规章、规范文件及技术规范更易执行,使相对当事人能更好地把握相应的法律规定,不易出现偏差。在近期“苏绣小镇”等建设项目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高新区蓝线规划和明确的水利技术要求,设计方案、防洪影响等评价审查一次通过,大大加快了建设项目前期进度,提升了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为后续的不见面审批打下了基础。同时明晰的裁量权限使决策公开透明,塑造了依法办事的制度标尺,增强了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许峰)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