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价值观是新时代高等院校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应有之义。新时代大学生法治观培育的目标任务是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形成法治信仰,具备法律理性思维,养成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习惯,坚守法治并将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需求,内化为自身的个性品质。反观高校大学生法治价值观培育的现状,尚存在理论教化与养成实践脱节、培育方式单一等问题,需要我们根据新时代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状况、遵循人的观念形成规律和价值观养成规律,选择合适的培育路径,提升培育实效。
课堂教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协同育人。高校在培育大学生法治价值观方面,应发挥教师、辅导员等教育者的作用,在切实提高其法律素养的基础上,将课堂教学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首先,应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律通识课和相关选修课等。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主要渠道,也是进行法治价值观教育的主要授课途径。教师在教学中应及时关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如《中华人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大学生阐发宪法修正案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推动宪法修正案精神进课堂、进头脑。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用“重情感、重情境、重体验、重实践”的教学方式,通过案例分析、情境探究、讨论辩论、角色扮演等课堂教学方式,组织模拟法庭、排练法治短剧、观看《法治中国》专题片、进行普法宣传等实践体验活动增强课程的吸引力,使得法治价值观入脑、入心。
目前各高校普遍设立了法学院系或专业,拥有专业法学教师队伍,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在给本专业学生上好课的同时,开设全校性、跨院系的法律通识课和选修课,扩大法治教育的辐射面,促进大学生法治观培育。各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教学中也应结合具体教学内容,挖掘和法治观有关的内容,渗透法治意识的培养。
其次,在日常教育中强化大学生法治观培育。高校学生处、团委和辅导员等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职责,他们在与大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日常接触中应重视大学生法治价值观培育。如开展以宪法法律宣传为主题的班会、年级会,针对“校园贷”“网络诈骗”等特定事件集中开展教育等,帮助大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法办学、治校,营造法治校园环境。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和体现,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法治价值观培育的环境保障。为此,高校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营造依法规范办学、依法治理学校的氛围。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还应建立健全高校和二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章办事。高校领导、教师、管理人员等要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率先垂范,真正发挥好主导作用,引导大学生自觉维护校规校纪、参与学校和学院管理,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同时,高校应积极进行法治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户外楼内LED显示屏、宣传栏、展板等宣传阵地,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契机进行法治教育宣传,通过举行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放映法治专题片等多种活动引导学生,将法治观培育融入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去,在潜移默化中促使大学生切实尊重法律权威,形成尊重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监督他人的意识、依法办事的法治习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校要重视法治价值观培育的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学校和学院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如法律法规解释、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法治热点聚焦等,占领校园网络法治宣传领地的制高点,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构建高校、家庭、社会三方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培育合力。大学生法治价值观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高校、家庭、社会三方的协作联动。
家庭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之一,家庭法治熏陶是大学生法治价值观培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家庭教育若配合不好,很容易抵消高校法治观培育的成果,造成学生思想混乱,甚至成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发因素。因此,应进行家校沟通联动,共同培育大学生的法治价值观。学校可通过辅导员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平时的沟通和假期里的走访等,使家长意识到大学生法治观培育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注重家庭法治熏陶,通过家校联合,有效引导监督大学生的行为,使其遵纪守法,提升法治意识。
同时,要重视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为大学生法治观培育服务。一方面,要“请进来”,聘请具有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作法治报告、讲座等;另一方面,要“走出去”,通过参观法庭、监狱、旁听庭审、在社区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进行法治体验和实践。此外,还应充分利用社会高质量的普法网站、普法节目等资源,在与社会的互动中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法治价值观。
在高校、家庭、社会三方的协作联动机制构建中,高校应找准角色定位,发挥外联内引的核心作用,促使法治价值观培育合力的形成。
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增进法治观培养的积极主动性。大学生在法治价值观培育中居于主体地位,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必不可少。针对部分大学生认为法治建设与己无关或关系不大、主观能动性低等问题,高校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管理进行引导,帮助大学生意识到自身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所应有的责任与担当,认识到增强法治素养对自身、社会、国家和全民族的重要意义,激发积极主动性。
大学生应通过课堂上对法律知识的探究学习,课外利用图书期刊、互联网等途径的自主学习丰富法律认知;通过组建法治社团、开展宣传服务活动等增强法治体验,并在此基础上把理论知识内化为意识态度,增强法律认同感、责任感,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提升法律参与的积极性;外化为行动,积极参与到现实法律实践中去。一方面,要做到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主动地按照法律法规行事;另一方面,要敢于善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捍卫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大学生能够在遇到网购陷阱、勤工俭学讨薪难等问题时主动诉诸法律手段依法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正是法治观培育成效的积极体现。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法治价值观的培育有利于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增进社会法治意识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高校在大学生法治观培育方面任重道远,必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提高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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