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要求,9月11日上午,环保高陵分局在县门街举办“依法保护大秦岭 共建美丽新家园”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两条例一办法”。着重宣传“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内容,活动现场散发宣传单1000余份,播放环境知识短片二十余个,发放环保购物袋1200个、环保围裙800个,促使高陵区全区干部群众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形成环境保护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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