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治”是“法制”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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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刘亚)“一字之差,意义重大。”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规律的体现。
“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汤维建认为,其中心要义就是把“法制”改成“法治”。“法制”是一个单纯、静态的法律制度,只要将法律制定出来,就满足了法制的要求,至于制定出的法律制度是否在实践中贯彻落实,法制本身是体现不出来的。因此,需要对静态的法制进行修改,变成“法治”,使整个国家、社会以及每个公民都在法律的治理之下。
汤维建认为,“法治”是“法制”的升级版。此次修改,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也标志着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必将进一步强化宪法权威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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