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的“法治公园”,透雕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确定了公园的主题。中国传统政治强调“德治”,这种德治现在被赋予新的含义。而邓小平则为推进中国走上法治轨道付出巨大努力
小平的话·政改风云
法治建设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摘自邓小平1978年12月13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
综述
改革开放的20多年,既是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阔步迈向市场经济的时期,也是中国政治从人治逐步向法治过渡的时期。 而这种治国模式演变的发端,可以追溯到邓小平。
邓小平是“文革”过来人。他目睹了“文革”的混乱,他也是这种混乱的最大受害者之一。伤痛的记忆必定给他以强烈的触动。当他第三次复出,并逐渐掌握国家权力的时候,如何避免“文革”的混乱,实现社会的秩序,是他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
其实不仅是在“文革”中,中国数千年来的治国模式,都是人治。虽然也有名目繁多的法律,但法律缺乏必要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而且也远非现代民主意义上的法律。
邓小平试图推动中国进入一个新的轨道。关于邓小平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作用,现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用“奠基”二字来形容。
作为“刘邓大军”的统帅,邓是一个军事家;他还是一个政治家,战略家,外交家,却不是一个法学家。但他为中国法治建设奠基并指明了方向。
正是在“邓小平时代”,中国驶入立法快车道。邓小平在世的年代里,一部又一部法律紧锣密鼓地立了起来;他之后,这种势头在延续,甚至表现出加速的趋势。迄今,由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区市所立的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已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框架。
通过这样一个法律框架,中国社会进入有法可依时代。老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规矩可循了。而从上世纪90年代始,中国立法的重点转向给政府定规矩。
《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相继实施表明了这个特点。
应松年分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背景。和西方不一样,中国的法治主要依靠政府推动。而西方则经过了一个漫长、自发的过程,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法治。
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法治背景下,形成了政府过于强大的权威。而近10多年来所立的若干法律,正是要给各级政府和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套上“紧箍咒”。
从人治到法治,从无法无天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中国社会已经完成了一定意义上的转型,人们有理由期待未来做得更好。
访谈
法治针对权力设防
《新京报》:中国法治进程是怎样的?
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文革”前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也有法律,也有秩序,但是以压抑个人的自由和利益为前提。所以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的主持下,中国法治有了复苏的迹象。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法律有内在需求,因此上世纪80年代出台了一批法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应该说中国的法治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是同步的。
《新京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法治方面取得了哪些进步?
张:可以说,“文革”后,因为新一代领导集体认识到人治的失败及其带来的危害,我们的法治步伐走得还是比较快的。
从立法角度看,宪法修改,刑法修订,《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出台,我们现在的法律框架大体确定下来了。
《新京报》:从历史角度看,邓小平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张: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法治进程曾一度中断,邓小平的执政对于中国法治进程是一个复兴。
但我更倾向于认为,邓小平讲求实干和实事求是的思维方式,对中国的法治贡献最大。他强调解决问题不要拘泥意识形态,不要争论,不去讲那些远大目标,实事求是地一步步往前走,去摸索,最后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法。
邓小平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弊端有非常清醒的认识和评价。他意识到,中国实行法治最大的障碍还是来自于政治体制,而法治正是针对权力而提出的,是对权力设防的制度。
邓小平的这两点思想对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很大。
故事
500民工当选法治人物
去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法治的力量———12·4特别晚会”揭晓了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其中,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最庞大的群体———马鞍山500名在京民工的入选引起全国关注。
500名民工来自安徽省马鞍山第三建筑公司,他们承接了由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北京市国贸成工程公司总承包的京通新城几栋楼的装修工程。但开发商与总承包商互相推诿、扯皮,迟迟不支付劳务费。今年春节一过,北京市建委下属的外来施工人员法律援助站伸出援助之手,这桩劳务纠纷案进入司法程序。
就在晚会前的11月17日,500名民工从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官的手里拿回了终审胜诉判决书:巨安公司支付马鞍山三建公司劳务费503.445万元。
“为了讨回这500多万元工资,我们整整斗争了两年!我们终于赢了!”500民工之一的高建国从法官手里接过存折时,激动地吻起了存折。
500民工的胜诉已经超越了500个人和讨回工钱本身的意义。而500民工当选年度法治人物,更昭示了中国法治进步的足音。
■名词解释
人治
人治理论是古代社会的一种治国理论。它在实践中有三个特点:第一,主张依靠执政者个人的贤明和能力来治理国家;第二,在政治制度上,主张实行君主制;第三,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主张要依靠针对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引,即通过圣人贤者对普通民众进行指引。
法治
法治理论是和人治理论相对立的理论。最早论述法治理论的是亚里士多德。法治理论的特点是:第一,认为治理国家主要应当依靠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制定的强制性的法律;第二,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主要依靠一般性、普适性的法律规则而不是对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引;第三,在政治制度方面应该实行民主、共和。
人治法治之争
“人治”和“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国原则和方略,“人治”和“法治”的争论也延续了几千年。到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法学界在对“文化大革命”的深刻反思中,进行了一场人治和法治孰优孰劣的大讨论。
据朱力宇主编《依法治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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