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出台相关意见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支持民营企业在行动
记者从海南高院1月28日下午举行的“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护航民营经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法院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条具体举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意见》分为4大部分20条内容,其中明确要坚持五项司法原则,即坚持慎用刑事手段调处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的司法原则,坚持慎用刑事强制措施的司法原则,对于企业之间纠纷的调处,坚持价值引领、注重化解、有利发展的司法原则,对于企业与政府之间纠纷的调处,坚持平等保护和调解为主的司法原则,对于企业在创新中涉知识产权的问题,坚持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司法原则。提出将打造为民营企业创办、经营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平台,加快涉企案件的“立、审、执”工作,在攻坚“执行难”中,充分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对本地经济发展要底数清、情况明,对有关涉诉民营企业的重大案件要亲自督办。要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机制,全面了解民营企业诉求,及时制定与时俱进的司法政策,确保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落到实处。
“我认为海南高院今天发布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意见,非常接地气,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我要给省高院点一个大大的赞!”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海南省湖南商会的执行秘书长周建成忍不住赞叹道。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介绍,下一步海南高院将成立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做好涉民营企业相关审判执行工作。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报告和典型案例,适时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和其他重大审判信息公开,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氛围。
省工商联、省企业家协会及10多家海南省商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记者赵优 金昌波 通讯员崔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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