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多家媒体报道了有人在定海普陀交界处的蛏子湾禁养区进行非法养殖蛏子的新闻。但根据报道,在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突击执法中,这些外地养殖户以“不知情”等理由进行强辩,自称“无辜”,让执法行动效果打了不少折扣。(详见文章: 《关注|昨天,有关部门突查蛏子湾禁养区》)
养殖户“不知情”,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相关部门早在2013年蛏子湾被列为禁养区开始就在蛏子湾的普陀段、定海段海塘边竖立了多块公告牌,清楚地写明了蛏子湾因污染问题,底泥和海水中的重金属、大肠杆菌等多项指标严重超标的事实情况。尽管这几年当地增大企业治污力度,但蛏子湾仍是一块“毒地”,底泥和海水许多指标依旧超过国家规定,食用滩涂里的螺贝产物存在安全风险。
蛏子放苗、采苗受潮水影响大,一般都是在涨潮时劳作,每次劳作大概只需半个小时多,再加上这几年风声紧,许多养殖户选择在夜间、清晨下滩涂作业,使取证、执法行动难度增加。
这几年来,在多部门的努力下,当地村民已经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多数本地养殖户已经主动放弃在这块滩涂中养殖。但受利益驱动,蛏子湾依然是一些外地养殖户的养殖区域,有的人从村民手里租房、“租”滩涂,或雇佣当地人采蛏苗,形成利益链,斩断其中的一块,可能就引来利益链上其他的群体抵触。
用“猫捉老鼠”形容执法部门与非法养殖户的关系一点也不为过,蛏子湾每年都有查获与处罚非法养殖户。滩涂在,利益就在,在更大的利益前,许多养殖户选择铤而走险,光靠查处和罚款无法堵住屡禁不止的偷养行为。面对如此情况,我们是否应该用其他的方法解决蛏子湾存在的问题,比如围垦填海或帮养殖户寻找另外合适的养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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