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
4204名河长让河更畅水更清
这几天,前锋区龙塘街道办事处黄锋村村主任龙仕云更忙了,不仅要忙村委会的工作,还常常在村里的河边转悠,检查沿河环境,维护河道干净整洁。
从5月开始,龙仕云有了新的身份——响水河黄锋村段河长。按照规定,他需要定期沿河巡察,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两岸没有倾倒垃圾的现象。
龙仕云是广安4204名河长中的一员。从今年开始,广安全面推行河长制,守护全市721条河流溪沟、332座水库、17206口山平塘、1290处石河堰。截至目前,已设立市级河长12名、县级河长128名、乡级河长685名、村级河长3379名,四级联动的河长制度将全面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保护水资源。
如何管理?
重监管 工作有章可循
4204名河长分布在全市6个区市县,人员多、分布广,如何对河长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徐元武告诉记者,为规范和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市级总河长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安市河长制相关会议制度(试行)》《广安市市级河长巡察制度(试行)》《广安市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工作制度(试行)》等八项制度。
据介绍,八项制度分别就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如何开展工作、市级河长巡察、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及联络员工作、河长制信息工作、河长制工作通报、河长制工作督查、基层河长巡察、河长制责任追究进行规范,确保河长制工作有章可循。
分散在县、乡、村的基层河长管理着全市水系的“毛细血管”,这些河道如果没有管理好,将影响全市治水成果。因此,市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基层河长应加大对责任河道的巡察力度,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乡级河长每旬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巡察,对水质不达标、问题较多的河道加强巡察频次,巡察范围覆盖所有入河排污(水)口、主要污染源及河长公示牌。
如何履职?
明职责 推动河长“治”
“河长最重要的就是对水质做好监管以及做好对河道的保洁工作。”龙仕云说,“我们基层河长做好村民工作是关键,治水工作要顺利开展,离不开村民的理解与支持。”
龙仕云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会按照“基层河长巡察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响水河黄锋村段的工作计划。
龙仕云口中的“基层河长巡察制度”,为基层河长履职划出重点。河面、河岸、河底是否清洁,水体是否正常,排污是否规范,是否有破坏水体生态环境的行为,河长公示牌是否规范,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是基层河长们需要关注的重点。
市河长制办公室还对12名市级河长如何履职进行了明确。要求市级河长根据河湖污染情况、治理进展情况、管理保护情况,开展不定期巡察,亲自巡察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委托联系单位巡察每月不少于1次,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参加巡察人员由河长指定,河长可独自巡察,也可率河长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河长联络员、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县级河长巡察;对于发现的问题,随时追踪整改情况,实现对全市河流的全方位治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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