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各区县(市)要采取专兼职形式建立一支稳定的村(社区)党建联络员队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智慧党建”平台建设,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各镇(街道)要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为每个村(社区)选聘1名党建联络员。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对党建工作有高度的热情,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优秀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心公益事业。
2.党建联络员一般年龄在30周岁以下、学历在大专以上,返乡大学生、电大培养的农民大学生优先;部分人力资源紧缺的村(社区)可适当放宽选聘条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村(社区)干部可选聘兼任党建联络员。
3.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熟悉多媒体操作,能熟练使用远教软件者优先;熟悉党务、政务、商务工作,有党务、政务、商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党建联络员应为一员多用,主要有以下职责:①文印打字员;②远程教育操作员;③“智慧党建”平台日常管理员;④党务、政务、商务服务辅导员;⑤信息通讯员;⑥其他党务工作。
三、基本待遇
1.经济待遇。党建联络员的工资标准为1.8万元/年,由县乡村三级予以保障,其中县财政每年保障1.2万元,镇(街道)财政每年保障0.6万元,村(社区)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党建联络员预算经费增加列入到村(社区)办公经费序列。
2.政治待遇。村(社区)党建联络员可以通过选任为村(社区)干部、考录镇(街道)站所事业编制人员、定向录招考公务员3种渠道,解决出路问题。
四、选聘程序
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按规定的资格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进行选聘。
1.制定方案。由各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选聘工作方案,发布选聘信息,确定报名时间、地点、资格条件等,选聘方案需报备组织部备案,建议在10月底前完成。
2.资格审查。各镇(街道)党(工)委成立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选聘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3.现场测试。本次测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测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党政工作业务能力、办公软件使用和新媒体使用熟悉程度,测试方案由各镇(街道)自行起草。
4.备案。各镇(街道)根据资格审查、现场测试的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颁发聘用证书(不办理合同签约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时间节点。选聘工作需在今年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党建联络员12月1日起正式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发工资,由村(社区)适当发放生活补贴(500—600元),试用合格的,从2018年1月起按1.8万元/年标准正式发放工资待遇。
2.严格执行纪律。各镇(街道)党(工)委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测试时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各种形式的“吃人情酒、打人情牌”现象,县委组织部联点干部将对选聘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的立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3日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