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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残联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自查报告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0-25 18:17

按照市残联《关于开展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六市残联[2018]89号)和县民生办《关于扎实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8]34号)文件要求,对照2018年度《安徽省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考核内容,现将我县2018年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20分,自评得20分)

(一)项目申报管理(15分,自评得15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3分,自评得3分)

2017年11月17日及2018年4月10日,县政府以霍政[2017]69号、霍政[2018]14号分别出台《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十三五”加强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将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编制了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立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0-10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两项工作在我县残疾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自评得5分)

2018年5月7日,县政府残工委以霍残工委[2018]2号制定《关于印发〈2018年霍邱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的同时,并及时向市残联、市残工委、县政府办、县民生办备案;我县制定出台的《实施办法》符合省、市《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了可量化的绩效任务目标,且目标的设定符合省、市残联要求和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具有指令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申报符合性(4分,自评得4分)

我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严格执行了省、市项目实施方案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规定,申报对象与贫困人康复工程支持的方向和范围符合,申报材料严格达到省、市、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具有申报对象符合程度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100%的特点。

4、审批规范性(3分,自评得3分)

我县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审报审批程序,首先,我县将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纳入政府职能部门两项服务清单,上报县编委,两项服务清单清楚地介绍了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咨询方式等,透明度高,操作性强。在实施项目工程审批阶段,对精补项目和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均制定了项目审批呈报材料告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并存档。对救助对象的审报材料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申报审批体现了严格性、完整性、规范性。

(二)资金落实(5分,自评得5分)

1、资金到位率(3分,自评得2分)

——贫困残疾人药费补助:标准1000元/年,计划数1884人,实际救助2614人,超任务救助730人,项目资金来源:省财政任务内承担150.7万元和霍残联〔2018〕12号文件县级配套37.7万元,超任务救助资金32.4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

——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标准12000元/年,省级计划114人,市级计划27人,县级超任务数27人,项目资金来源省级136.8万元(六财社〔2018〕506号),市级任务项目32.4万元(六财社〔2018〕506号),县级扩面需财政追加32.4万元待批。

----2018年六安市境内康复机构在训儿童生活补助:标准2000元/人,共79人,根据六安市残联【2018】1号文件,六安市对在本市境内参加训练的儿童另外补助生活费,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和县区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县级财政需追加资金7.9万元。

----2017年六安市境内康复机构在训儿童生活补助:标准2000元/人,共75人,项目资金7.5万元来源(市财社【2018】509号),根据六安市残联【2017】1号文件,六安市对在本市境内参加训练的儿童另外补助生活费,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和县区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因此县级财政需追加资金7.5万元待批。

----2017年儿童抢救性康复中央项目:标准15000元/年,2017年中央项目任务数97人,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彩票公益金145.5万元(市财社【2017】年870号),资金拨付率91%。


下一步,县残联将一方面积极向县政府争取扩面救助任务的资金到位率,另一方面,加强与转介机构的联系,加快救助资金拨付力度,确保儿童康复训练资金100%的拨付率。

2、资金到位及时率(2分,自评得1分)

——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年救助2614人,截止5月25日,县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反映及时拨付261.4万元。

——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2018年完成省市任务168人,县残联扩面超任务27人,省市168人任务资金全部到位,县级扩面27人救助资金已审报待批。

——2017年儿童抢救性康复中央项目:项目受益儿童97名,每人15000元,资金全部到位,拨付率91%。

二、项目过程(40分,自评得40分)

(一)项目管理(30分,自评得30分)

1、目标责任书(1分,自评得1分)

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与县残联,县残联与乡镇(开发)残联、市县残联与定点康复机构就实施2018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任务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且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

2、机制建设与运行(2分,自评得2分)

全县建立了三级惠残民生工程组织网络,一是县政府成立了惠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残联、宣传、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县残工委成立了三个惠残民生工程督查领导组,分别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和理事长带队,分三组,定期对包干乡镇各项惠残民生工程进度进行督查,及时向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度。三是乡镇、开发区管委全部成立了惠残工程领导组织,确定了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和专项工作联络员。此外,为做好民生工程日常工作,县民生办下文,对民生工程联络员及其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规范;为做好精神残疾人和0-10周岁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服务工作,县政府办下文,全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第一组长、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的安全监管,县残联成立了以分管理事长为组长,县消防、教育、卫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霍邱县康复定点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说,为确保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县上下形成了完善的领导组织和工作班子,为我县各项惠残民生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在工作推进上,县惠残民生工程领导组对残联理事长定期调度,听取工程进度汇报,以残工委文件对基层下达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县人大、县政协分管负责同志结合下基层视察活动,多次对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听取基层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惠残民生工程实施。 

项目实施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情况:

——今年上半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过企业赞助形式将农村精神障碍患者调查与防治项目引进我县进行试点,全县三级联动,广泛开展了农村精神障碍患者生存情况培训与调查,取得了较为全面真实的调查成果,为我县下一步精防救助政策的出台提供了有力地数据支持。

3、宣传到位情况。(2分,自评得2分)

今年以来,县残联充分认识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制定下发了《霍邱县2018年度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方案》的通知,为拓展惠残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县残联把握三个重点,抓好政策宣传。

一、加强社会大众宣传。年初,按照县民生办下发年度年民生工程宣传方案的总体部署,县残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惠残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月、民生政策户外直播、残联干部走访、惠残民生工程社情民意回访等活动,向社会大众进行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惠残民生政策。

二、加强受益对象宣传。一是县残联围绕惠残民生政策 “简介”、两项内容“告知单”入户宣传100%的目标,下移宣传工作重心,在残疾人辅具发放、民生政策宣传月、助残日、惠残民生工程督查、精准扶贫等活动中,积极开展惠残民生政策宣传,着力提高社会大众惠残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依托县移动公司和县12343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建立惠残民生工程宣传问访平台,开展惠残民生工程政策宣传、项目实施成效问访、残疾儿童在训签到定位跟踪活动,使得我县惠残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到户工作有内容可听,有声音可查。

三、加强相关部门宣传。一是县残联开设霍邱县残疾人工作QQ群,成员覆盖全县30个乡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及100多个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的专职委员,在工作人员精心维护下,工作群成了发布通知、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宣讲政策、增进感情的新渠道、新平台。二是县财政局民生办通过编制民生工程简报,刊发惠残民生工程信息,市残联门户网站“县区动态”,县政府门户网站“今日霍邱”、“部门信息”、“乡镇之窗”三个栏目,优先、快捷传发县、乡残联惠残民生工程工作信息,及时送达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达到提高影响、宣传政策、鼓励先进、督促共进的目的。

4、康复对象管理。(9分,自评得9分)

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人员及0-10周岁儿童抢救性康复对象均按程序,对申请的对象进行了年度复核,适时调理,及时在残疾人康复网上进行了申报及审批,死亡、外出人员及不执行转介康复训练协议人员,及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精补救助对象应救尽救,残疾儿童真实在训。

5、档案管理合规性。(2分,自评得2分)

经查,我县唯一一家脑瘫康复定点机构霍邱仁爱康复医院,今年开展脑瘫儿童康复建立健全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一档。

6、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9分,自评得9分)

机构建立了康复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县残联与机构,机构与参训的残疾儿童家庭分别签订了协议书,县残联与机构的各自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等9项评分标准,我们通过自查,无失分现象,机构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7、验收规范性。(2分,自评得2分)

10月17日,市残工委通报2018年第三季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六市残工委[2018]5号),我县完成两项惠残民生工程任务进度通报是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补完成率138.75%,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119.67%,假肢、矫形器装配任务完成100%。

8、资料报送情况。(3分,自评得3分)

对照考核指标,我们认真配合考核组的迎查考评工作,积极提供所须各项资料,用真诚的姿态,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财务管理(10分,自评得10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2分,自评得2分)

去年3月24日,县残联出台霍残联[2017]6号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年5月29日,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霍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同年7月19日,县政府办出台《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政办[2017]9号),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保障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的要求,从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专款专用,从资金上为惠残民生工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确保了工程任务的顺利落实。

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自评4分)

县财政记账凭证科目名称的反映和到户打卡记录,充分说明我县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项目全部实行了打卡发放,并注明了“精补”,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分,自评得2分)

县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和我县提供的项目资金拨款支付申请等,充分说明我县严格执行了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且支付程序和手续完备齐全。

4、监督检查有效性。(2分,自评2分)

县民生办、县残联按项目实施要求做到了月报告、季调度及评价,详见项目工程月报表、县民生办月通报文件。

三、项目产出(20分,自评得2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6分,自评得6分)

按照项目验收规范性的陈述和目标任务完成率计算公式,我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率均在100%以上。

2、完成及时性(4分,自评得4分)

通过自查自评,我县两个项目工程任务均按计划时间完成。

3、完成质量(6分,自评得6分)

按照项目质量达标率计算公式,我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两项工程任务达标率均为100%。无失分情况发生。

4、资金支付率(4分,自评得4分)

按照考核项目资金支付率计算公式,我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两项工程任务资金支付率均为100%。无失分情况发生。

四、项目效果(20分,自评得20分)

1、社会效益(7分,自评得7分)

今年以来,县残联精细组织惠残民生工程的实施,全面改善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和信心,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了残疾人群体同步奔小康的步伐。

2、可持续影响(6分,自评得6分)

县残联在开展惠残民生工程民意调查中也充分感受到,惠残民生工程深受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贫困受益残疾家庭的欢迎,对项目的实施给予了普遍赞同和认可;县政府已在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将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分项纳入目标管理,提出了预期达到的目标,显示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和提高贫困残疾人生存境况的决心和信心。县残联在牵头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加强业务管理,制定工作制度,提高业务人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以高效的服务、精细的工作、严格的标准、零失误的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完美的实施。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7分,自评得7分)

通过我们电话随访和现场走访情况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达到了项目应有的影响度。

总结以上,对照考核指标,我县自查自评为98分。

五、我县实施惠残民生工程的创新举措:

1、政策保障有力。县政府出台《霍邱县“十三五”加强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在专栏1 加强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一栏将省、市《纲要》中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覆盖率这一指标,拓展为0-10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覆盖率和11-14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并且提高目标值,另增加了第13项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覆盖率这一指标,目标值设定为100%,不仅适应了考核绩效指标的要求,更加高度体现了我县对坚持开展惠残民生工程坚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设此类指标,为我县独创,在本市其他县区均未能量化体现。

2、带动成效显著。项目的实施直接引起到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常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重视,引进了全国农村精神障碍患者调查与防治精防项目,为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带来福祉和福音。

3、经费保障充足。为确保贫困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各项目任务顺利实施,县政府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年度除足额保证省、市项目任务配套经费外,我县还增加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扩面救助资金73万元,儿童抢救性康复超任务救助资金,县政府正在审批待拨中。另外县财政专门安排惠残民生工程工作经费10万元。

4、举措深入细致。

——着力加大惠残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中,在项目申请审批表的正面,增设项目知情书一栏,将项目救助的意义、标准、手续、监督电话等内容原原本本告知救助对象亲友,并重点采集他们的手机联系方式,在移动公司建立民生工程短信宣传平台,宣传精防知识,开展成效问访,在资金打卡结束时,及时发出温馨通知,提醒救助对象查收补贴经费。

——着力维护残疾儿童权益保障。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为加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管理,确保贫困残疾儿童权益,杜绝监护人遗弃残疾儿童在机构现象的发生,县残联在转介贫困残疾儿童进入康复机构训练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对残儿监护人在讲清项目救助政策外,增加法律知识宣传,重点要让他们知晓什么是遗弃罪,以及遗弃残儿在法律上他们要承担的责任。同时,在与他们签订安置协议时,要求监护人安排一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陪同,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承诺若出现监护人在超一个月未到机构接领在训残儿,由监护人收养残儿,并以担保人身份与监护人共同在协议书上签字。

——着力强化民生工程项目跟踪问效。在惠残民生工程内容政策宣传和实施成效的跟踪问访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短信信息服务平台,创办QQ工作群和县残联服务通软件交流群,定期宣传惠残民生工程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监督儿童在训情况,交流沟通情感,受到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项目受益对象家庭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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