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鼓励群众实名举报 构建民情"回音壁"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11-23 08:16
分享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某区直单位负责人涉嫌违规发放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被实名举报,经鄂城区纪委查实后,给予行政撤职等处分;梁子湖区某村村民实名举报本村党支部书记贪污、套取专项资金,梁子湖区纪委迅速进行调查立案处置,并给予党纪处分,相关举报人按照规定都获得了相应奖励。
今年来,鄂州市纪委积极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让群众更了解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怎么做?”“纪委怎么处理?””举报真的有用吗?”……
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实名举报,鄂州市纪委在全市各区、开发区、和街道的公示栏都开辟了纪检监察举报专栏,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网站,印有信访举报方式、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群众上访相关政策规定等内容印制成信访举报须知手册,已发放5000余份,市民还可以在廉政网等宣传平台上了解纪检监察举报知识。
对实名举报,该市纪委实行优先登记、优先阅批、优先办理和优先反馈,在举报网站上及时告知信件办理去向和动态,对确需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或其他单位办理的实名举报,优先发函交办和专人督办,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回告。
凡实名举报原则上3个月内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案件办理人员会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目前,该市纪委已向282名署名举报人告知受理信息和办理去向。
实名举报受保护,举报有功有奖励
近年来,该市积极探索实名举报人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广大群众可消除顾虑,大胆实名举报。鄂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相关实施办法也从三个方面规范了举报奖励制度,明确界定了奖励对象、标准和程序。
凡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检控类信访问题,经查证属实,使被反映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以及对突破案件起重要作用的都属于奖励对象。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举报问题的程度轻重、查处结果等因素,最高可给予1万元奖励。
实名举报的形式更多样
“让群众少跑路,让网络多跑腿”,该市率先开通了“鄂州纪检”微信“微举报”板块,简约的模板设计成为群众便捷的举报通道。自开通以来,“微举报”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信息约20条,其中涉及党员干部的有效检举控告6条。
网络舆情的转送对接机制,将网络舆情中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转送市纪委归口管理。今年以来,市纪委共梳理了群众反映涉及党员干部相关问题的舆情30余件,占年信访举报总量的2.5%,其中向信访室移送有效举报5件。
如今,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成为反腐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今年1至10月,市纪委共接收群众信访举报1815件,较去年同期的1722件同比上升5.4%,其中署名举报386件,占21.2%。 (湖北省纪委)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