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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民可拨打55599107举报超载超限 最高奖两千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31 12:57

□ 市治超办已在市路政管理处设立举报中心,市民可拨打55599107举报

□ 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

湘潭在线5月30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陶强)车辆超限超载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的三大“杀手”之一,而且它还严重威胁公路、桥梁安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护公路桥梁安全,5月30日起,市治超办正式出台《湘潭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举报人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5大违法行为可举报

根据《办法》规定,市民如举报成功,即可获得最低400元、最高2000元的奖励。

奖励举报范围主要有5大违法行为,其中包括货物运输车辆有超限违法行为的;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的货物运输车辆的企业,非法从事改拼装车辆维修企业,以及驾驶改拼装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或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 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为货运车辆提供称重磅单、或提供虚假证明的。

另外,如市民有实证举报治超执法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可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励。

3种情况不予奖励

市治超办相关人士表示,获得奖励的举报信息需明确与举报事项相关的车辆牌号、货运企业、货源单位、车辆改装企业、治超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等视频、图片资料及信息情况。

同时,治超成员单位参与治超工作人员举报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进行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当事人先于举报人终止尚未被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职能部门先于举报人发现并查处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则不予奖励。

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只能奖励一次,不得重复奖励。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奖励。

接到通知30天内领奖

目前,市治超办已在市路政管理处设立举报中心,市民可拨打55599107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将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形成举报受理记录,不得拒绝推诿。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将依法组织核实查处,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将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

“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市治超办相关负责人强调,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为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参与举报奖励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违者也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治超部门将作出奖励决定并书面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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