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男子谎报警情被举报 持刀将人砍伤后欲自杀
发表时间:2016-05-31 16:07:43来源:中新网广西新闻
摘要提示:广西柳州一男子深夜拨打110谎报警情,公安民警在该小区门卫覃某和被害人张某的协助下,成功处置这起案件。在民警离开后,谎报警情的梁某因被举报,次日凌晨在该小区将张某砍伤后离去。
中新网广西5月31日电 (文雯)广西柳州一男子深夜拨打110谎报警情,公安民警在该小区门卫覃某和被害人张某的协助下,成功处置这起案件。在民警离开后,谎报警情的梁某因被举报,次日凌晨在该小区将张某砍伤后离去。
据供述,梁某因对覃某和张某协助民警去找他一事怀恨在心,一心想要报仇,第二天凌晨2点多,气不过的梁某在酒后趁着酒劲,从家中拿来20多厘米长的菜刀返回该门卫室,朝坐在椅子上的被害人张某的头部砍去。张某立即反应过来,和梁某扭打了起来,并用凳子朝其身上砸去。混乱之中梁某又朝张某胡乱挥刀砍去,张某下意识地用手进行遮挡,造成头部、面部、手部十余处被砍伤。梁某看到受伤的张某倒在血泊中,慌神之中便逃离了现场。
逃回宿舍后的梁某在酒醒之后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就想寻死,他找到一包老鼠药,服下后走到山边的乱石堆躺下等死。但直到凌晨5点多的时候,梁某发自己还没有死 ,心想可能老鼠药是假的,所以又爬了起来回到该门卫室,拨打110电话投案自首,被随后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张某所受损伤程度暂评定为轻伤一级。经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伤残程度评定为八级。
鱼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伤害公民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梁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鱼峰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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